开阳县四举措确保节日期间疫情防控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103954
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节日环境,自1月4日起,开阳县在县域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疫情防控专项整治行动。主要从四方面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一是强化食品疫情防控监管。要求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餐饮提供者须在货物到达24小时至48小时前,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进口冷链食品数量、品种、规格、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承运车辆牌号、驾驶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在“黔冷链”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形成“追溯码”并打印粘贴在每件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上,建立“三专”(专用通道、专区存放、专区销售)进行配送、转运、销售。
二是强化药店疫情防控监管。向全县各药店发放《开阳县药店疫情防控要点》,要求药店监测上报“四类药品”,张贴限购(退烧)药品目录、定点发热门诊名单、药店防控流程图等公示公告,并对药店防控知识培训等工作作了详细要求。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药店,张贴“该店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停业整改”公开条并停业整改,待提交整改报告至辖区分局并整改达到要求后方可重新营业。
三是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及超市等重点场所的粮油、食品、蔬菜、水果、猪肉价格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制定并下发《开阳县价格监督管理提醒告诫书》,持续加强节日期间防疫物资和民生必需品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违规收费等违法行为,保障老百姓“米袋子”“菜篮子”稳定。
四是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指导农贸市场、餐饮经营单位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督促落实一米线、测温扫码、佩戴口罩、清洁通风、环境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公勺公筷、分散就餐等疫情防控要求。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2人次,检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12家次,大中型超市38家次,食品经营单位67家次,餐饮服务单位86家次,药店155家,其他经营单位22家。对3家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药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3家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药店要求停业整改,对重点场所未佩戴口罩的127人进行劝导,没收并销毁不合格冷冻鸡腿2公斤,对1家经营过期冷冻食品的经营户拟立案调查。
下一步,开阳县将进一步加大冷链食品监测防范力度,强化人、物、环境同防,做到全流程监管、全过程溯源,严防疫情由物输入,确保全县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