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将实行单位发言人制度答复市民问题
市民有意见反馈或投诉,有时得不到及时答复,今后这种情况将不复存在了。泰山区16个部门的“单位发言人”将对市民的问题做出全权答复。
首批实行“单位发言人”制度的16个单位,均为与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部门。其中包括,泰山区公安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交通局、区环保局、区物价分局、区城市建设秩序综合管理局、市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安监局、区卫生监督局(区疾病控制中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区烟草专卖局、区执法分局和泰山供电部。
对于市民的疑问或投诉,单位发言人将做出全权答复,不会以不知道等理由推脱。每个单位的发言人都将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熟悉部门业务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对社会各界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所涉及的投诉、举报或咨询等问题能全权做出答复。纠风办工作人员还表示,发言人将在24小时之内回复当事人,网络举报投诉的在网上答复,电话举报投诉的将做出书面答复。
“单位发言人”制度是今年泰山区为畅通投诉渠道,全面监督各部门的阳光承诺及日常工作,借助泰山纠风之窗网络和投诉电话等平台,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民生举措。为确保这项制度落实,泰山区纠风办将根据纠风之窗网站的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反馈群众意见和建议。2010年底政风行风评议时,各单位的回复投诉举报情况将作为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