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区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14年度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类别
顺德区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二、业务科室
电子信息科
三、政策依据
(一)《顺德区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3〕113号)
(二)《顺德区创新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顺经发〔2013〕118号)
四、支持方向
专题1:物联网产业服务平台。重点扶持物联网产业基地及园区内的示范和应用类项目的建设,同时对物联网园区、区级以上物联网公共技术和服务平台、工程中心建设以及物联网产业联盟运作等给予资助。
专题2:物联网应用与系统集成。重点扶持智能制造装备、智能制造应用、智能物流、智能家居、智慧农业、智慧城市、智慧安防、智慧菜篮子等方面的物联网系统集成应用示范与推广。
五、扶持对象
(一)项目主承担单位必须是在顺德区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经济基础,并拥有较强的物联网人才队伍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二)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较好的经济实力和信贷条件,以保证项目能顺利按计划开展实施。
(三)申请项目必须在顺德区范围内组织实施。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已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有关信息化相关的示范企业,以及“顺德区百家企业智能制造工程”试点示范企业、已入驻或计划入驻广东省智能制造产业基地的企业、或国家、省、市、区级物联网中心或分中心企事业单位。
六、扶持金额
拟扶持的无偿资助项目金额480万元,项目数量大约5-6个。无偿资助单个项目的资助总额与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1:4,但对于完全为全区物联网产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性产业服务平台类项目可不受该比例限制。
“无息使用”项目扶持数量由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评估确定。
七、扶持方式
采用“无偿资助”和“无息使用”两种方式。
八、受理申报时间
通知统一发布时开始受理,至5月16日截止受理。
九、申报材料
(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2013年度顺德区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见***1);
2、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要求见***2);
4、项目资金投入保障承诺书、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5、经审计的2013年度会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由省财政厅备案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备案条形码);
6、2013年度完税(免税)证明;
7、自筹资金来源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或贷款合同复印件);
8、其他证明材料。例如:产品检验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被认定的科技成果等证明材料,以及已开展的市场应用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已开展实施的项目,要求提供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说明,项目已经支出资金的要提供资金支出有效凭证;
10、联合申报的项目要附合作协议;
11、提供项目主承担单位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有关信息化相关的示范企业,以及“顺德区百家企业智能制造工程”试点示范企业、已入驻或计划入驻广东省智能制造产业基地的企业、或国家、省、市、区级物联网中心或分中心的证明材料。
(二)项目受理:申报单位将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经所在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加具推荐意见后,连同电子文档报送到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电子信息科或顺德区物联网技术工程中心,受理单位对申报项目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汇总,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
十、联系人、联系电话
(一)容桂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发展股
联系人:林晓峰,电话:29213938;胡添强:联系电话:29213946
(二)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电子信息科
地址:顺德大良新城区政府行政大楼5楼西侧。
联系人:张子毅,电话:22831321;
(三)顺德区物联网技术工程中心
地址:大良德胜东路3 号华南家电研究院研发楼五楼;
联系人:邹薇,联系电话:22811271;
邮箱:582629281@qq.com。
十一、备注
***1.2014年度顺德区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顺德区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报告提纲
***3.《顺德区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
〔2013〕113号)
***:***1.2014年度顺德区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doc
***:***2.顺德区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报告提纲.doc
***:***3.顺德区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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