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五福涂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佛山市五福涂料有限公司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裕源村清源工业区三路11号之二,项目从事水性乳胶漆、防水涂料的生产制造。验收时,该项目现有实际生产规模为:分散机4台(容积0.5吨的1个、容积1吨的1个、容积1.3吨的1个、容积3吨的1个),干粉搅拌机3台(容积1.5吨),自动灌装机2台,自动灌装机2台,小型分散机3台,电子天平2台,电热恒温干燥机1台,粘度计1台 。本次验收针对项目现有实际规模进行验收。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配套1套废气处理设施,采用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处理能力为/小时,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分散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配套1套废气处理设施,采用低温等离子工艺处理,处理能力为/小时,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不设工业废水排放口,清洗废水收集后交佛山市顺德区绿点废水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经收集、规范贮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验收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要求。经监测,有组织有机废气排放符合《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II时段标准;有组织颗料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24-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符合《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24-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至(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分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勒流分局
联系地址: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建设西路110号(邮政编码:528322)
电话:0757-25568022
传真:0757-2553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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