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3辆公务车辆采购实施方案
1.采购的原因及目的
单位车辆总编制2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用车2辆,综合保障业务用车19辆),2021年至今报废车辆共计9辆(其中报废机要通信用车1辆、报废应急用车2辆、报废综合保障业务用车6辆),目前实有车辆13辆,无法满足日常业务用车需求。为了缓解业务保障用车和应急用车不足问题,计划进行公务车辆采购。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海区区直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的通知》(南财行〔2020〕22号)文件精神,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2.标的物及数量
采购广汽传祺GS4PHEV尊享版(传祺牌GAC***51CHEVA6插电式混合动力,排气量1.5升),白色,共计3辆。
3.预算和资金来源构成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南财预〔2022〕3号)购买车辆预算为18万元/辆,采购3辆总预算为54万元,资金来源为“监督执法用车更新购置”专项经费,属财政资金全额拨款。
4.采购方式
采用定点采购。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选取三家供应商进行市场调研,选取价格低的单位进行购买。
5.委托代理机构
无委托代理机构。
6.采购时间
为尽快解决业务用车紧缺问题,采购时间定为2022年6月。
7.验收方式
标的物交付时试车验收,接收车辆和随车文件。
8.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仕伟,联系电话:180****3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