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中汇包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佛山市中汇包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中汇包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5月9日至5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窗口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3203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中汇包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中汇包装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心科技工业区规划B小区内9号地(F7)一楼 |
环评机构 | 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心科技工业区规划B小区内9号地(F7)一楼,项目占地面积3800平方米,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纸箱的印刷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进购瓦楞纸板回来分纸后进行印刷开槽后再装订,预计年产纸箱200万个。项目劳动定员12人,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采取二班工作制,一班工作6小时,一班工作5.5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过程中,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15.2吨/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印刷过程排放的有机废气(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粘箱机装订过程排放的有机废气(VOCs)参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的相关要求。 (四)项目必须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尽量回收利用。各类固废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2019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