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四措并举落实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6月8日,区综治委护路办组织召开全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会议,总结了1-5月全区铁路联防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了今年的工作。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铁路沿线的村(居)、社区、派出所、社区民警中队的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共35人参会了会议。
据悉,今年以来,我区路地协同配合,大力开展整治行动。开展各类清查、整治行动9次,路地共出动警力107人次,护路队员和保安队员72人次,清查出租屋 237间、外来人员498人,查获扰序人员21名,其中办理普通程序治安案件9起,行政罚款3人、罚款320元,教育处理6人。有效地净化了铁路周边治安环境。全区共发生各类涉路治安案件100起,查处100起,查清率达100%,查处各类违法人员107人,其中行政拘留8人、治安罚款5人,其他处理94 人;发生刑事案件4起,均未破;发生铁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1人、死牛1头。其中,在5月21日,我区管辖区内发生了一起拦停列车事件,幸好发现及时,处置措施得当,没有造成重大影响。
会上,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林耀强强调,党的十八大将于今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在政治敏感时期,我区要努力做好四项工作措施,全面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一是落实机构人员,签订责任书。铁路沿线的镇(街道)、村(居)委、社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迅速建立健全护路联防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制度和管理规程,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为铁路护路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组织保证和物质基础。西南街道、云东海街道、乐平镇要与铁路沿线的村(居)、社区、学校、单位签订护路目标责任书,构筑共同履行铁路护路职责,共同维护铁路安全畅通的网络体系。
二是加大涉路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坚持铁路治安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分析铁路治安形势,及时排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重点区段,集中打击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特别是对一些深层次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要加大对重点区段、站区、重要设施的巡查值守力度,确保及时发现、解决问题隐患,使安全防控有效、得力、到位,坚决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冲击铁路和类似5.21拦截列车的群体性事件。
三是加强护路宣传教育。加强对中小学生、机动车驾驶员、残疾人士、流动人口、废旧金属收购从业人员等的宣传教育;既要大力宣传爱路护路的好人好事、先进典型,也要及时总结以反面事件的经验教训。发动沿线的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齐齐参与护路工作,真正在铁路沿线形成爱路护路的屏障。
四是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在信息报送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人员上,要求各成员单位、铁路沿线各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派出所、社区民警中队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护路联防工作信息员,构建起全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信息员网络。在内容上,规定了管辖区段及铁路行车过程中发生各类治安问题;车辆肇事、路外伤亡事故;击打列车、牲畜挡道、故意损坏栅栏等治安案件;巡线守护和险情排查;各种有关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重要会议(含联席会议)或重大活动和开展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护路队伍建设情况、铁路沿线敌社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为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在时间上,要求一般的工作信息和工作图片实行每月两报,分别在18日前和30日前报;发生影响铁路及行车安全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刑事事件、责任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必须在第一时间电话报告,24小时内书面上报;一般案件,24小时内书面报告;各种有关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重要会议(含联席会议)或重大活动和开展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在活动结束后3日内上报;在铁路护路工作中及时处置突发险情,避免和挽回列车发生重大事故的先进典型或护路队员违法违纪问题,3日内上报。在方式上,对限时上报的涉路案(事)件情况,一时无法查清问题性质、原因、损失和影响等详细情况的,先电话简要报告,待查清后再续报;紧急事项,先用传真或电话报告,有关材料后报;信息报送一般逐级上报,铁路沿线各村(居)、社区、单位向所属镇(街道)上报,铁路沿线的各派出所、社区民警中队向区公安分局上报,铁路护路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向区护路办上报。遇有紧急情况或重特大情况时可以电话直接上报区护路办。在责任上,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迟报、漏报、误报造成影响铁路及行车安全稳定或在社会上形成不良舆论等不良影响的,将启动责任倒查,根据有关规定,追究信息员及其分管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