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光辉至盘兴物流园等公路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为加快巴中市巴州区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进程,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经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巴州区光辉至盘兴物流园等公路建设项目采用BT+EPC模式建设,欢迎符合条件的投资申请人报名参加。
一、招商单位
巴中市巴州区路桥工程队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巴中市巴州区光辉至盘兴物流园、南阳森林公园至老土地、老土地至柳岗场镇公路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巴中市巴州区;
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招商道路项目等级均为四级公路,水泥砼路面,光辉至盘兴物流园7公里,南阳森林公园至老土地12公里,老土地至柳岗场镇11公里;
4、项目估算投资约0.6亿元(人民币);
5、建设工期: 8个月;
6、资金来源:投资人全额筹措;
7、其他:本次招商共三个标段。
三、投资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3、交通运输企业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
4、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且具有本项目全部投资能力;
5、银行信用评级2A及以上;
6、在纳税、工商、劳动及司法等方面无不良纪录,具有较好的社会公信度;
7、市外投资人中选后必须在巴州区设立项目公司,产生的税费按相关规定进行属地化缴纳;
8、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四、信用保证金
投资申请人需通过银行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向项目招商人指定帐户(招商人指定帐户: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账号:705***********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巴州支行)在报名截止之日前缴纳投标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经过资格审查和谈判,投资人中选后,可全额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能少于合同总价的5%);未中标的投资申请人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项目投资及回报
1、本项目综合投资回报率不高于16%;
2、工程造价与投资回报额:以财政部门评审的工程造价作为工程建设控制价;以审计部门审计的投资结算价作为投资额基数计算投资回报额;
3、回购期限: 3年,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即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30%。
六、报名及招商文件领取
1、凡有意投资者,请于2013年9月25日至2013年9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在巴中市巴州区交通运输局707室持下列资料报名并购买招商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银行信用评级原件;
(5)信用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
2、本次招商不提供邮购招商文件服务。
七、招商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9:00时-10: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巴中市将军大道48号巴中市巴州区交通运输局707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投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八、评审
1、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13年9月30日10:00时(北京时间),届时投资申请人派代表出席评审会议。
评审地点:巴中市将军大道48号巴中市巴州区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
2、招商评审工作由巴中市巴州区交通运输局、项目业主、法制局、监察局、招商局、发改局、审计局、财政局成立招商评审小组对投资申请文件当场开封,以年回报率最低报价依次评选出三个候选人,最低的投资申请人作为第一中选投资候选人,经谈判确定中选人。
3、当投资申请人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相同时,由报价相同的投资申请人进行第二次竞争性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以此类推,直至评出中选投资申请人。
4、当只有一个投资申请人时,经评审投资申请人递交的投资申请文件能满足招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招商条件,且投资报价不高于招商人要求,则直接进行谈判确定。
九、招商说明
1、招商人仅限于本项目所需资金的招商,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均由中选的投资人承担;
2、招商人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踏勘,召开答疑会,投资申请人均可对项目进行考察,考察费用由投资申请人承担,本次招商不接受电话、邮件及口头咨询。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商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827-2228325 136****0790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