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壹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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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新壹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4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传 真:0757-88988816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广东新壹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新壹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 591 号之二 |
环评机构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公示版) | (公示版)广东新壹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pdf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 591 号之二,主要从事 PVC 石塑地板生产,年产石塑地板 270 万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本项目生活污水汇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②本项目投料、破碎及开槽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挤出、压延 VOCs 及油雾经半围闭式集气罩收集后经冷凝+静电除油+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UV 漆辊涂及固化、贴膜VOCs 收集一并经 UV 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③做好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源强,以减少其对外界声环境的不利影响。④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并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DOP 包装桶交供应商回用,布袋收集的粉尘及回收的增塑剂回用至生产,粉料废包装袋外卖给回收商回用,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2020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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