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物业管理区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检查情况的通报
主动公开
各镇(街道)房管所,各物业服务企业、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区内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业务,明确办事流程,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佛山市物业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于2020年12月23日、24日对我区2020年下半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采用镇街自查、区局抽查的方式开展。12月23日、24日,我局到区房改办、桂城街道房管所、九江镇房管所、西樵镇房管所以及天安数码城等4个项目实地检查,并抽查了31宗申请材料。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用金额账目设立情况、施工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存在提取管理费用等。
经查,各单位都能严格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进行使用,并未发现虚报、挪用、骗取、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侵害全体业主利益的违法行为。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区房改办、镇街房管所的部分资料没有签名、没有盖公章、没有填写日期。
(二)抽检镇街房管所审批项目中,洛明楼商业广场、碧玉豪庭存在施工合同没有签名盖章、没有日期、没有使用材料清单、合同签订不规范、档案材料存在没有盖章、没有签名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区房改办牵头制定资料填写范本,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档案审查归集管理。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规范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必须签名、盖章(加盖骑缝章)、填写日期,列出使用材料清单;规范公示材料,公示材料必须盖章(加盖骑缝章)、填写日期,列出清单。
(三)各镇(街道)房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项目开展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相关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成绩突出或落后的企业,可通报我局予以诚信加分或扣分。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