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环境技术中心2015年项目询价采购公告(第二批)
南海区环境技术中心就以下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现场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 | 南海区生态村建设规划(西樵镇上金鸥村、丹灶镇西岸村) |
准入资格 |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 (2)在南海范围内从事环评或环境规划工作; (3)近5年来在南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优先; (4)负责人须具有环境类副高职称或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 |
采购预算 | 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人民币小写:100000元)。 |
项目内容及要求 | 1、项目内容: (1)收集西樵镇上金鸥村、丹灶镇西岸村的相关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 (2)进行现场调研,制定具体的现场调研方案及实施计划,由专业人员带队进行现场调查。 (3)资料整理分析及完成现场调研后,制定环境现状监测的方案,由专业人员全程参与监测采样及分析,形成监测报告。 (4)对各类资料及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编制上金鸥村及西岸村生态村建设规划:明确各村环境功能区划及规划目标,分析其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村建设规划方案。 2、项目成果要求:南海区西樵镇上金鸥村、丹灶镇西岸村生态村建设规划(纸质版10份、电子版1份);其他项目成果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如补充监测报告、现场调研收集的相关材料等。 3、项目时限要求:须在2015年9月15日提交项目成果。 |
现场询价时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 1、南海区环境技术中心项目自行采购询价表(见***,可自行); 2、供应商的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盖章); 3、供应商提供近5年来在南海同类项目业绩证明(若有,可提供项目成果复印件,供应商盖章); 4、供应商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供应商盖章)。 |
现场询价方式 | 1、各供应商按照“现场询价时需提交的资料清单”要求准备好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询价地点向南海区环境保护局询价小组提交资料。 2、南海区环境技术中心组织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及询价。资料审核不通过或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当场告知供应商,取消其询价资格。资料审核通过且报价在采购预算范围内的,按照如下方法进行询价: (1)若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超过2家,按其所提交询价通知书中的报价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具体评分方法如下: 其中,询价基准价为报价在预算范围内的所有供应商报价中,去掉最高价格及最低价格后的平均值。若询价得分相同,则询价取消,重新进行采购。 (2)若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只有2家,则按照“价低者得”原则,选定成交单位。 (3)若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仅有1家,直接委托任务给该家供应商。 (4)项目评分时,各采购任务按照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从少到多进行排序。排序完成后,依次对各采购任务进行评分。 3、询价小组现场出具询价结果,确认成交供应商。 4、在南海环保政务网站上公布询价结果公告。 |
询价时间及地点 | 于2015年6月15日上午10:00分在南海区环境技术中心附4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询价。 |
采购机构 | 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环境技术中心; 地址: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环保大厦2楼; 邮编:528000。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林***; 联系电话:86393698; 邮箱:Hbj_ljl@nanhai.gov.cn。 |
公告期限 | 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2日(3个工作日)。 |
其他必要载明的事项 | 1、各供应商须带齐询价所需资料于规定时间内到达询价地点,逾时则视为放弃该次询价资格。 2、各供应商如对询价结果有异议,应在询价现场提出。询价结束后提出异议的,概不受理。 3、各供应商须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
***:南海区环境技术中心项目自行采购询价表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