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佛山市晟睿服饰有限公司)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佛山市晟睿服饰有限公司:
你单位因未及时足额支付23名劳动者的工资19994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于2019年8月28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了《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南人社监催字〔2019〕7-13号)。由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给你,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公示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南人社监催字〔2019〕7-13号)
2019年9月23日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南人社监催字〔2019〕7-13号 佛山市晟睿服饰有限公司: 你单位因未及时足额支付23名劳动者的工资19994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于2019年1月11日向你单位直接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南人社监理字〔2019〕7-14-36号)。 因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上述决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对我局作出的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不服,可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 特此催告 2019年8月28日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博爱东路8号,邮编:528231 联系人:邝泳峰、陈勇韬,联系电话:0757-85768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