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委办区府办印发进一步加强禅城区档案工作的意见
3月2日,佛山市禅城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进一步加强禅城区档案工作的意见》,要求各镇(街道)党委、政府,区直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分5部分14条,明确了加快全区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与目标。在工作体制机制方面,提出区各单位要完善档案室工作机制,要求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档案存量来配备相应面积的档案室,并把档案室库房面积纳入档案绩效管理考核评估体系。在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方面,强调要加大档案收集归档力度,加强对民生档案的有效监管,要求各单位要及时制定或修订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在档案利用体系方面,强调要推进档案存储数字化和利用网络化,鼓励全区有条件的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到2018年基本建成数字档案室;在档案安全保密体系方面,提出要加强对档案馆(室)的安全保密检查,做好档案移交与接收进馆、数字化外包、档案托管和档案开放利用中的安全保密审查;在支持保障方面,强调要进一步强化档案绩效管理考核评估工作,有效促进各单位为档案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保障。
《意见》的印发是禅城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省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省档案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区档案局将认真履责、细化措施、抓好落实,不断推动全区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