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6—2017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6—2017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质量强市办反映(联系电话:8232 5051)。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
佛山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6—2017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6—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办函〔2016〕517号),明确2016—2017年我市质量工作重点,切实提高我市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优化发展,加快实现由制造大市向制造强市转变,全面建成中国制造业一线城市、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制订本方案。
一、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一)提升产品质量。围绕国家部署的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儿童纸尿裤、儿童玩具、婴幼儿童装、厨具、床上用品、家具10种重点消费品,以及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电声器材(无线传声器、扬声器)、厨房电器具(电烤箱、吸油烟机、电磁炉)、皮具/箱包、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具(电吹风)5类10种省部署的重点产品,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增加高质量、高水平有效供给。将服装鞋帽、家用电子电器、家用燃气具、儿童用品、箱包皮具、纸制品、洗涤用品、建筑装饰材料、汽车配件及用品、消防器材、电动自行车11类商品作为流通领域商品监管的重点,开展质量抽查检验,实行线上线下商品质量一体化监管,全面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水平。推进出口商品质量品牌提升工作,开展输非商品、输中东商品、跨境电商产品质量提升工程。组织推动一批企业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推动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选择智能马桶盖产品开展产品质量比对研究,逐步形成由点到面、由产品到产业的全面提升。加大对重点工业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加大对食品、药品、农产品以及重点工业产品等的监督抽查力度,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推动完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提升整体质量水平。到2017年,我市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3%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食品重点品种评价性监测内在质量合格率在95%以上,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市质监局牵头;市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全市各检验检疫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提升工程质量。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一批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推进部品生产规模化和产业化。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全过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技术和装配式建筑,大力发展绿色建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入第三方质量巡查机制,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进行“飞行”检查。探索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强化风险控制。到2017年,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市住建管理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三)提升服务质量。重点在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高技术服务、信息、金融、旅游、邮政通信、文化体育、餐饮住宿、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重点服务领域,制定一批服务质量标准,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推动金融、会展、电子商务、工业设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快14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145个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高端化延伸。大力发展旅游文化、健康养老、休闲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推动城市商圈升级发展,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品质化转变。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争创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城市,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教育、医疗、公共交通、公共文化等领域服务质量,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城市公共服务。到2017年,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75以上,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显著提升,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50%以上。(市商务局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旅游局、卫生计生局、文广新局、交通运输局、体育局、教育局、工商局、金融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四)提升环境质量。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内河涌“一河一策”治理,全面实现工业污水排放在线监控,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力度。完成全市省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工作,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制度。狠抓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对工业废气、扬尘、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等大气污染源治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提高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深入实施新一轮绿化佛山大行动,推进“绿城飞花”主题绿化景观建设,严格控制占用征收林地和湿地,严禁随意砍伐林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构筑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到2017年,全市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PM2.5年均浓度维持在37微克/立方米左右。(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公安局、住建管理局、农业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质监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五)提升制造业质量。牢牢把握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机遇,将质量工作与创新驱动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中国制造2025〉佛山行动方案》有机结合,加快构建现代工业体系,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加快先进制造业企业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抢抓省委、省政府打造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的契机,加快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提升制造业整体质量水平。围绕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3D打印等重大科技专项以及汽车、高档数控机床、大型成套技术装备等重点领域,开展质量攻关,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影响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到2017年,基本实现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企业信息技术的应用率达到90%以上,累计推动3000家以上规模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以企业为主体的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国资委,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以各级政府质量奖为导向,鼓励企业广泛采用卓越绩效管理、精益生产、六西格玛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夯实企业质量管理基础。扎实开展质量标杆、质量改进、质量攻关和领先企业示范等活动,引导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比如推动中小型企业建立覆盖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控制、出厂检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到2017年,全市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6000家以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1500家以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800家以上。(市质监局牵头;市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全市各检验检疫局,各区人民政府,有关行业协会配合)
二、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
(一)构建佛山先进标准体系。重点围绕家电、家具、陶瓷卫浴、有色金属加工、涂料等优势泛家居产业制定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培育建立标准团体(联盟),推动制定相关领域先进标准或团体(联盟)标准,提升优势产业竞争力。加快推动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工业机器人等领域标准研究,促进技术创新与标准的融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标准,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到2017年,我市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累计超过1400项,制定重要指标高于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先进企业标准累计超过1000项。(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提高标准的国际化水平。鼓励社会组织、产业技术联盟和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及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以此带动我市产品、技术、装备、服务、品牌“走出去”。鼓励我市有关单位和专家承担秘书处工作和担任国际标准化技术机构职务,不断拓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领域范围,增强标准话语权。(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三、加强质量基础建设
(一)完善质量普法、执法机制。将质量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规划,提高全民质量法治意识。加强质量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质量执法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市质监局牵头;市法制局、司法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提升计量建设水平。加强我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引领我市计量检测水平不断提高。重点在涉及社会公共安全、人身健康、食品安全、公平贸易、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领域提高计量检测技术。筹划申报和建设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发挥计量在服务创新、推动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加大各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改造升级力度,全面提升装备水平和技术保障能力,推动计量标准、装备、服务走出去,形成覆盖全市、对接珠三角地区的量传溯源体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推广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到2017年,建设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20项以上,计量基标准、标准物质和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3%以上,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15家以上。(市质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行业协会配合)
(三)加强认证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对全市认证活动的监督,推动认证机构提升认证质量、优化认证服务水平。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通过行政检查和技术检查等方式,对全市获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提升检验检测服务主体诚信经营意识,培养合理、规范、有序运行的检验检测市场。(市质监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四)加强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建设。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地方产业、企业发展需要,打造出更多的检验检测“拳头”项目,建设产业所需要的国家级、省级检测中心。提升现有燃气用具、陶瓷及水暖卫浴等国家级检测中心的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风光电新能源、生态纺织等省级产品检验站建设。打造一批重点实验室,形成检验装备、技术、资质、人才、科研成果互促共进格局,打造以国家级检测中心为龙头、以省级检验站为支撑、以重点实验室为基础的集检验检测、科技研发、标准研制于一体的综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质量提升、技术创新、科技研发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到2017年,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建成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3家以上,省级质量监督检验站15家以上。(市质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全市各检验检疫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四、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一)加强企业商标品牌培育。引导大中型企业制定实施品牌战略规划,鼓励企业参加全国品牌价值评价,积极发动企业申请获得省名牌称号。推进国家商标战略示范城市建设,指导企业提高商标创造、管理和保护能力,鼓励企业注册国际商标。开展骨干企业千百亿名牌培育工作,加快形成一批国际化程度高、竞争力强的自主品牌,推动企业摆脱同质化产品的价格战“红海”,向以质量竞争、品牌竞争为主的“蓝海”进军。到2017年,有效期内的省名牌产品数量达到460个,全市有效注册商标量超过20万件。(市工商局、质监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农业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加强产业品牌建设。推进“广东优质”品牌建设工作,培育一批品质卓越、技术自主、管理先进、美誉度高、带动力大、竞争力强,占据国内市场话语权和比肩国际先进水平的“广东优质”品牌。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努力实现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有效监管。培育一批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推广“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农户”的产业经营模式,利用现代流通和营销体系提升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品牌效应。开展服务业品牌建设,以金融、物流、信息、旅游、文化、商务等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引导培育一批年营业收入过100亿元的知名品牌服务企业。到2017年,新增两个左右“广东优质”品牌认证产品,省名牌产品(农业类)达到35个。(市工商局、质监局牵头;市住建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农业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三)打造区域品牌。结合我市特色产业集群分布特点,发挥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平台作用,加大区域品牌培育力度,对创建区域品牌的产业集群和重点企业,给予申报名牌和质量奖、驰(著)名商标、金融信贷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区域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加强品牌运营和维护工作,建立健全品牌保护机制,开展经常性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确保区域品牌这张“金字招牌”不能丢。加强区域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把区域品牌推广与招商引资、开拓市场、区域交流合作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我市区域品牌的影响力,提高消费者对“佛山制造”的认可度。到2017年,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7个以上,新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1个。(市质监局、工商局,全市各检验检疫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农业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四)加强品牌推广和保护。围绕高端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新材料、工业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加快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建设。引导具有名牌名标的工业企业通过建设自主创新平台增强品牌建设能力。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发挥在培育企业品牌、开展行业调查、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发布名牌信息等方面的服务作用,鼓励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区域品牌建设。结合“一带一路”倡议,推动行业协会、企业开展中国品牌海外宣传推广活动。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特别是侵犯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净化企业品牌发展的市场环境。加强区域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把区域品牌推广与招商引资、开拓市场、区域交流合作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我市区域品牌的影响力,提高消费者对“佛山制造”的认可度。(市质监局、工商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五、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一)推动质量准入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办理要求、办理流程等要素,实现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积极推动钢铁、水泥、电解铝、铅蓄电池、印染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严格执行行业准入制度,按照具体职责分工推动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开展。实施锅炉节能环保改造,整治落后燃煤小锅炉,推广高效锅炉。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推进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和政府绿色采购。(市编办、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住建管理局、质监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构建以落实首负责任为核心的责任追溯体系。建立企业质量首负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承担首负责任,质量主管人员承担直接责任。引导销售商与生产商签订产品质量保证及责任追溯协议,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重点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让消费者能够准确掌握产品原产地、加工、物流、销售等环节信息,倒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建立以“菜篮子基地”的“六有”标准、“家禽集中屠宰”“肉品统一配送”等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安全。(市质监局牵头;市工商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全市各检验检疫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六、加强质量监管
(一)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将质量信用体系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畴,加快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快归集、整合包括市场主体基本信息、产品质量、知识产权、水利工程、公路水运、涉旅企业、进出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等在内的信用信息,实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推进政府各部门信用信息互通互认。开展种子、水产行业信用评价,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主体作用评价,治理工程设计变更违规行为和围标串标问题。建立涉旅企业不诚信行为记录机制,公布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推动计量信用记录纳入地方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依法向社会披露和曝光计量失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领域应用质量信用信息,实施联动奖惩。(市质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住建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科技局、旅游局,全市各检验检疫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建立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风险排查,准确掌握企业、区域、行业产品质量状况,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预警,开展专项整治,将质量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质量安全应急管理,优化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流程,提升处置能力,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市质监局牵头;市工商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全市各检验检疫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三)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突出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督,坚决防范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加强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和大型食品企业的监管,开展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进口食品“清源”行动,切实抓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组织开展节水产品及农村饮用水安全产品抽查,推进学校食堂及饮用水设施建设,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督查力度。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点项目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和隧道工程安全专项督查,开展交通运输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加强游览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开展电梯安全攻坚,进一步提升电梯安全水平。(市质监局、住建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商务局、工商局、旅游局,全市各检验检疫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四)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推进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质检利剑”行动、“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农资打假“绿剑护农”行动、“红盾护农”行动、“红盾质量维权”行动、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和侵权盗版行为。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执法监管相结合,依法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化医疗器械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行业潜规则。开展涉假重点区域和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市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科技局、农业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七、实行社会共治
(一)建立健全大质量工作格局。鼓励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中介力量为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服务。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探索成立质量服务研究中心、质量创新技术联盟,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质量竞争力等质量管理项目研究。积极开展“3·15”“质量月”“安全月”等主题活动,普及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常识。持续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区、质量强业和质量强企活动,加快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组织禅城、高明和三水区开展广东省质量强市(县、区)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推动形成质量多元共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市质监局牵头;佛山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二)广泛调动全社会监督力量,建立完善消费维权多元共治机制。充分发挥12345热线整合后的投诉处理大平台作用,建立跨部门联动的消费预警机制、投诉调处机制和违法查处机制。健全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网络,充分发挥社会质量监督员,构建行政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司法保障等多元共治的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体系。建立和推行产品质量保险制度和产品伤害赔偿责任制度,使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及时、合理补偿。探索建立产品质量伤害监测体系,在我市部分医院推行开展产品质量伤害监测工作。(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质监局,各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卫生计生局、商务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全监管局、住建管理局配合)
(三)实施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依托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试点,加强职业技术培训,培育一批专业技术精、实操能力强的现代产业工人。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和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等高等院校作用,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高水平质量科技人才、质量管理人才。引导本土企业家开展技术创新和管理变革,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和现代管理理念的职业经理人,增强我市产业转型发展后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人民政府牵头;佛山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行业协会配合)
八、实施质量和品牌提升工程
(一)实施质量和品牌标杆对比提升工程。深入开展企业品牌培育、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等活动,提升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和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水平。指导我市制造业、服务业龙头企业以中国质量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佛山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国际知名企业为标杆,开展竞争性质量指标对比,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推动中小企业以行业优秀骨干企业为目标,在质量管理、品牌等方面开展过程控制和质量绩效对比,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实践卓越绩效管理、零缺陷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质量管理方法,发挥优秀企业的榜样带头作用,开展质量标杆交流学习活动,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质量提升氛围。(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住建管理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全市各检验检疫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实施电子商务产业提质升级工程。扶持一批本土销售类、服务类和跨境贸易类电子商务平台,重点发展覆盖产业链上下游的本土垂直平台,打造佛山电子商务品牌。推进跨境电商园区和海外仓建设,积极培育跨境电商企业,鼓励佛山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走出去”。通过电子商务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鼓励农产品产生规模化、标准化,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溯源、冷链物流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农业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九、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参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部门分工,制订本区、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评价考核。认真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佛府函〔2016〕156号)要求,完善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对各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突出质量品牌考核内容,科学制订考核方案,强化督查督导和考评通报,推动各区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质量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策划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倡导精益求精、精雕细琢、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开展“佛山质量精神”征集活动,通过市主流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大力宣传“佛山质量精神”。深入开展质量月、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标准化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等参与式、体验式群众质量活动。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