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检查基层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
我局检查基层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
为促进和规范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11月27日至29日,我局对全区基层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进行了检查。
这次检查由局基层股和各司法所派一名工作人员组成检查工作组,按照《佛山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考核办法》和省司法厅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分别检查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和村级调解网络建设、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工作及其档案管理等内容,同时抽查了12家村级调解会。
检查发现,各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认真,准备充分,涌现了不少亮点。一是安置帮教工作在稳步开展的基础上有新的做法。各司法所都能按照“一档、一册、两表”的要求开展工作,大塘和迳口新增了《帮教协议书》,白坭、西南、芦苞和乐平完善了《安置帮教工作会议登记本》。二是调解工作扎实地迈上新的台阶。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和村级调解会网络建设逐步完善。各镇(街道、经济区)不仅能按照上级要求稳步开展工作,芦苞和白坭还制定了《2008年人民调解工作计划》。村级调解网络建设于今年9月初在大塘六和村委召开调解网络建设现场会后,除个别单位外,其他镇(街道)都进展良好。调解纠纷登记制度已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调解台账工作比较细致,特别是《纠纷登记簿》记录清晰,大部分调解会还记录了调解纠纷***回访情况。三是基层法律服务档案能严把质量关,档案材料比较齐全,装订完整美观。当然,在检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在调解工作方面,有的《调解登记簿》漏写性别、工作单位、职业等;有的《调解协议书》没有盖章;有的调解会没有留存好调解报表;有的调解会没有调解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个别司法所对村级调解网络建设工作督促落实还未到位。在安置帮教工作方面,有些《帮教情况记录表》不完善,个别帮教小组的帮教人员甚至同时记录多份《帮教情况记录表》,出现“一帮多”的现象;有的没有盖章,档案装订不够规范。
通过交叉检查,各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都能认真总结经验,正视问题,发挥优点,改正缺点,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