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在更合镇新圩社区设立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
诉前化解矛盾 灵活解决纠纷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明法宣报道:近日,高明法院在更合镇新圩社区设立“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该举措将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实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村居。
当天,揭牌仪式在更合镇新圩社区举行,随后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多方就如何推进“无讼社区”建设、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充分发挥村居专职调解员的作用以及该社区因为机场选址可能引发的潜在矛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
据介绍,“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创建工作是与高明区诉前和解中心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村居工作的一次深度融合,能够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总指挥”、各镇街法庭“总战场”、各村居“战斗堡垒”作用,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
在创建“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的过程中,高明法院将与相关部门联合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此外,通过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灵活、快速、低成本的优势,尽量在诉前化解更多矛盾,形成止讼、化讼、少讼直至无讼的良好社会氛围。
除了更合镇新圩社区外,目前高明区还在明城镇坟典村和光明村、杨和镇圆岗村设立了“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
“高明法院将加强对村居专职调解员的培训,与新圩社区共同建立人民调解、诉前和解、司法确认的多渠道调解模式,将纠纷化解在源头,推动创建和谐新农村。”高明法院院长薛付奇表示,推进“无讼社区”建设过程中,要确保政策宣讲到位,注意梳理村中各类合同,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
接下来,高明法院将联合有关部门和村居,进一步推广“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创建工作,促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形成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