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公示武汉市蔡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武汉市蔡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整治工作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
想,认真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
府、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把集中整
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把严格公正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为市场主体营
造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环境。
对全区涉企执法问题突出的单位和突出的涉企执法问题进行监督清查。
1、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主要包括不履行,
不正确履行准入退出职责,拖延不办。私设门槛、刁难企业、吃拿卡要、收受
或索取财物;
2、对企业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问题。主要包括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
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不认真执行首次轻微
违法免予处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可以不实施处罚或强制规
定等问题。
3、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主要包括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
费、收费不入账;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以罚代管、重复罚款;滥用自由
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弄虚作假等问
题。
4、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问题。主要包括对该合并检查不合并、该
联合检查不联合、对已检查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任性检
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
5、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问题。主要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歧视性对待不
同市场主体、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自由竞争;强制或
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等活动;在开展
专项整治、清理整顿等活动中采取普遍停产、停业措施等问题。
6、未按照要求落实包容审慎执法机制、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
诺制的问题,主要包括未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编制、公布、落实涉企行政处罚
“三张清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简单化禁止,阻碍实
行包容审慎监管;未在6月1日前公布本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
营许可事项清单、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完善办事指南、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
问题。
1、专班电话:局办公室(027)84908018 局法制科:69605507
2、举报邮箱: 419332337@qq.com
3、通信地址:蔡甸区莲花湖大道227号(武汉市蔡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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