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举办工伤保险类疑难问题讨论会
为做好工伤保险类争议疑难问题的报送工作,4月11日下午,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就工伤保险类争议疑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分管局领导和仲裁人员对工伤保险类案件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及突出问题展开了热烈的交流和讨论,并形成倾向性意见。
会上,大家充分交流,深入剖析,畅所欲言,围绕疑难案件进行多角度、多层面阐释解读,重点对“工伤职工申请再次鉴定期间,用人单位是否能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能否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达到退休年龄并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能否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沟通交流,进一步加深了对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的理解和把握,有利于提升此类争议案件的仲裁工作效能。讨论结束后,与会人员对疑难问题达成了一致的倾向性意见,并形成报告报送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