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金支付流程和操作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市财政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并下发了《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金支付流程的通知》(深财建〔2014〕46号)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金支付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建〔2015〕7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1、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金支付流程的通知
2、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金支付操作细则的通知
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