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纪工委关于印发光明新区2015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公明、光明办事处,新区各局(办、委、大队),各中心,市驻新区各单位,新区属各企业:
现将《光明新区2015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深圳市光明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15年7月21日
光明新区2015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及市纪委五届六次会议关于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部署,结合新区纪工委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教育主题
根据市纪委的统一安排,以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为主题,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宗旨教育、纪律教育、党内法规教育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强化组织观念,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为新区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教育对象和内容
教育对象为新区党员干部,重点是副处以上领导干部、重点部门科级干部和区属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主要学习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一系列***;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以及市纪委五届六次会议精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党纪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广东省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省纪委、市纪委下发的反腐倡廉教育读本、警示教育图册和警示教育专题片;正面典型先进事迹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等。
三、具体安排
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时间为89月。各办事处、各单位应根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组织开展相应的学习教育活动。教育系统可适当调整活动时间。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1、举办纪律教育学习月动员大会暨新区党工委书记廉政辅导报告。7月下旬举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教育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邀请新区党工委书记张恒春同志为党员干部讲课,会前参观管委会大楼四楼廉洁文化廊,新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时间为半天,动员新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参加纪律教育月活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营造崇尚廉洁、遵守法纪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局;协办单位:综合办,组织人事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宣传、推广光明新区纪工委、新区纪检监察局公众微信号---廉洁光明。廉洁光明公众微信号是新区纪工委、纪检监察局权威政务信息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宣教工作的新平台。请各相关单位于7月底前督促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关注廉洁光明公众微信号,纪检监察局将结合各单位关注情况在纪律教育月期间每月进行通报,并纳入主体责任制进行考核。(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局。落实单位:新区各单位,市驻新区各单位,新区属各企业)
3、新区各单位一把手讲主体责任。将于8月份开展,请新区各单位于7月24日前报如下资料:单位一把手的一张登记照片(电子版),一份关于主体责任课的内容材料(500字左右)。纪检监察局将在廉洁光明公众微信号上,分期刊登。(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局。落实单位:新区各单位,新区属各企业)
4、配合市纪委开展基层社区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图片巡展活动。本次巡展第一站将在光明展出,请各相关单位做好配合工作。通过开展社区案例巡展,警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局。协办单位:公明、光明办事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5、组织开展廉洁文化活动进社区活动。7月下旬举办,与公共事业局、新区文化馆联合组织开展反腐倡廉专场演出,组织新区市民参加,通过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局;责任单位:公共事业局,文化馆)
6、廉洁文化书画展。8月上旬举办,联合深圳市清风书画院,向新区市民和机关工作人员征集廉诗、廉对、廉画、廉政格言警句,在新区文化馆和管委会大楼一楼展出。廉洁文化书画展是党风廉政建设与新区文化全方位、多层次的相结合,推动廉洁文化四进活动深入开展,固化文艺助廉的长效机制,营造新区廉洁文化氛围,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局;责任单位:公共事业局,文化馆)
7、廉政辅导讲座。8月中旬举办,邀请新区纪工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局局长宋杰同志作廉政辅导专题讲座,新区机关科级干部、区属企业中层干部参加。讲座结合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党性修养等方面,深入阐述***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反腐倡廉取得的明显成效,强调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醒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经受得住多方面的考验,要有强烈的自律意识和紧迫感,要主动接受监督,守住道德底线,克服侥幸心理,特别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作出表率,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和组织观念。(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局;协办单位:综合办、组织人事局)
8、打造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选取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区参加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候选企业,指导企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充实廉政文化内容,争取早日通过市纪委评选。(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局,光明集团;责任单位: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9、举办廉洁文化大讲堂。联合公共事业局、新区图书馆开展以弘扬传统文化,做受人尊敬的人等主题 廉洁光明大讲堂活动,借助深圳大学师资力量,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与新区群众互动,发挥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局;责任单位:公共事业局,新区图书馆)
10、廉洁与我同行演讲比赛。9月份举办,与公共事业局共同举办廉洁与我同行演讲比赛,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各1名,公明、光明办事处各3名,其他非公组织自愿参加。创新廉洁文化宣传方式,提升廉洁文化宣传实效,进一步营造新区良好的廉洁文化。请各单位于8月7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纪检监察局。(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局;责任单位:公共事业局,新区图书馆)
11、参加中纪委清廉中国评选活动。重点针对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以及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主题开展漫画及宣传画创作,并报送至中央纪委清廉中国栏目参加评选。(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局)
12、组织观看廉政电影。利用新区图书馆面向社会读者众多的先天优势,选取《焦裕禄》、《孔繁森》、《雷锋之歌》、《红旗谱》、《建党大业》等10部电影,举办廉政电影展播,组织新区党员干部和社区群众观看廉政电影,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教育和引导作用。(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局;责任单位:公明、光明办事处,公共事业局,新区图书馆)
13、开展三纪教育培训暨纪工委书记上党课活动。9月份举办,邀请新区纪工委书记李保军同志为党员干部授课,新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重点针对新入职、新提拔、投诉多、信访多、督查反映多的领导干部。围绕今年纪律教育主题,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全面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14、清风苑廉政文化长廊升级改造。在现有清风苑廉政文化长廊的基础上,打造一个新的廉政文化展示中心。(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局;责任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15、开展廉政宣讲团授课。开展廉政宣讲团授课活动。围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组织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宣讲团成员针对新区及办事处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干部职工、社区干部开展3次集中授课活动。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内容,发挥纪检机关优势,进一步强化廉政党课教育。(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16、积极开展廉洁文化创建活动。举办廉政公益广告,廉政短信,廉政微小说、微电影的征集活动,将优秀作品放入廉洁光明微信公众平台上展播。制作一批具有光明新区特色的廉政公益广告,在新区机关办公楼、社区宣传栏、户外广告栏、公交站点集中发布。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廉洁文化产品创作活动,培育具有光明本土特色的廉洁文化作品。组织开展廉洁读书月活动和观看廉政话剧《沧海清风》,结合实际落实市纪委廉洁火炬传递等部署,推动廉洁文化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弘扬廉洁理念,营造崇尚廉洁、鄙弃贪腐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局;责任单位:公明、光明办事处,综合办)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制、坚决纠正四风的关键一年。新区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全力配合。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带头接受教育,带头组织学习,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整改落实,对纪律教育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落实措施,坚决整改。组织、宣传、文化等部门和新闻单位要主动配合,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宣教工作格局的合力。财政部门要对纪律教育学习月经费予以保障。
(二)注重创新方式,增强教育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与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以及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既要认真落实新区统一部署,把规定动作落实到位,又要结合各自实际,不断丰富形式和载体,多渠道、多角度、多手段开展自选活动,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自选动作有特色。要突出教育的层次性,根据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心理特征、面临的廉政风险等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确定教育思路和措施,分层分类开展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密切党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每位党员在活动结束前,要手写一篇关于今年纪律教育月活动20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
(三)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检查督促。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的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抓好纪律教育活动。要通过细化、分解工作,落实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推动工作落实。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限期整改。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投入到活动中来。要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互联网、宣传栏、简报等载体,通过新闻报道、信息简报、专题专访等形式,充分反映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动态情况、经验做法和成效,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单位请于9月20日前,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情况书面报新区纪检监察局,并填写《2015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联系人:余舜,行政服务大厅105室,电话及传真:88211357,159****2012,邮箱:jjjcj@szgm.gov.cn)
***:2015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