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霸王汕头食品有限公司申请冷藏物流及农副水产品加工基地项目变更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审批事项批前公示
汕规金公示〔2014〕007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受理的建设项目变更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审批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海霸王(汕头)食品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审批(变更)
项目类型:冷藏物流及农副水产品加工基地项目
建设规模:A地块:厂房A 1栋11层、厂房C 1栋12层、冷库A 1栋6层、冷库B 1栋6层、A机房1栋6层(其中1层为锅炉房、2层为电房)、B机房1栋6层(其中1-2层为电房)(一期工程),厂房B 1栋8层、办公综合楼塔楼1栋17层(局部15层)及3层裙楼(二期工程)、门房3栋、垃圾收集间1栋,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为234130.5㎡,地下室建筑面积为34832.5㎡;B地块:候工楼1栋8层、门房1栋、垃圾收集间1栋,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为5072.8㎡,地下室负1层,建筑面积为2121.0㎡(二期工程)。
建设地址:汕头市汕樟路204号
公示时间:2014年9月5日—2014年9月14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市城乡规划局金平分局(中山路130号协华大厦11楼)查询。
凡与上述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 系 人:雷同志 联系电话:88576606 监督电话:88576600
特此公告。
附图附后
二〇一四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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