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科技创新局观澜高新园专项法务项目中标公告
本单位组织实施的观澜高新园专项法务项目已完成评审。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自行采购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项目评审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观澜高新园专项法务项目
二、投标供应商:
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1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
2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
3 | 广东德拓律师事务所 |
三、中标标的情况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自行采购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我局自行采购小组评定,观澜高新园专项法务项目中标单位是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四、联系方式
项目经办人:甘先生
联系电话:0755-21012143
传真电话:0755-21048179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梅龙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
五、其他
本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要求,填写质疑函并递交至本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204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23332785。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