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司法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深龙府[2009]5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和职能转变,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现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推手,全面提高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龙岗区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何旅华同志任组长,潘保军、吴浚弘、邓晓雄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游远良、金曦、王琛、谢开辉、刘天新、江妙文、罗生等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秘科,邓晓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金曦、刘天新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区司法局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事务工作,及时总结区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促各科室切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5月1日至5月31日)。研究制定区司法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人员、经费保障。结合上级有关宣传工作的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发动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相关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和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的内容。
(二)组织落实阶段(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11月30日)。按要求有步骤有重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法治观念。根据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工作中遇到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具体、不便操作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或提请上级部门建章立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起草、发布、备案、效果评测、定期清理制度,全面梳理各项制度并进行汇编,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2、完善行政职责体系,打造无缝隙政府。以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文件为依据,将区司法局职责和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各岗位,形成主体明确、流程清晰、责任明确的无缝责任链条。通过配合推进大部制改革,深化大综管新格局等措施,整合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率,大力推行部门主办责任制为重点的协调、沟通、合作机制建设,加强区司法局与区属各部门、各街道之间以及局内部各科、处之间的联系协调。
3、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大力推行效能倍增计划,逐步扩大其适用范围;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向社会提供行政服务的行为,明确行政服务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限等事项,实现行政服务的法定化。推进政府阳光工程,切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的要求,依法公开政府信息。
(三)督促检查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分析、总结、报告,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自我考评,接受上级对区司法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并将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与政府绩效评估相结合,确保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
***:龙岗区司法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2009-2010年)
龙岗区司法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司法 法治政府 建设 方案
报: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普法办),区委(府)办,伟良,张备,少雄,晓明,展球,稳高 送:局领导班子成员 发:各街道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区法律援助处,龙岗公证处 |
龙岗区司法局人秘科 2009年5月19日印发(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