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互联网医疗健康项目区域卫生及智慧医院试点采购项目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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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
依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拟对龙岗区“互联网+医疗健康”项目-区域卫生及智慧医院试点采购项目运维服务采购合同进行部分条款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互联网+医疗健康”项目-区域卫生及智慧医院试点采购项目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11***709 合同金额(万元):173.98万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因甲方(龙岗区卫生健康局)下属机构单位调整变更,原合同服务范围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系统暂停使用不予维护。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原合同总金额为:壹佰柒拾叁万玖仟捌佰元整(¥1739800元),核减壹拾贰万捌仟捌佰叁拾柒元整(¥128837元),核减后项目总金额为:壹佰陆拾壹万零玖佰陆拾叁元整(¥1610963)。 2、核减金额壹拾贰万捌仟捌佰叁拾柒元整(¥128837元),该款项于龙岗区“互联网+医疗健康”项目-区域卫生及智慧医院试点采购项目运维服务验收款中扣除,扣除核减金额后甲方应付乙方验收款:肆万伍仟壹佰肆拾叁元整(¥45143元)。 3、本协议与原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协议准。未尽事宜按原合同执行。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
合同变更理由及相关说明:原合同签订服务范围中公共卫生服务扩展中职业健康监护管理系统原用于我区7家卫生监督分所,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深龙编办〔2021〕60号),我区7家卫生监督分所,重新整合成立为11家公卫中心,各公卫中心不再承担相关职能,对应业务信息系统已无需再使用和维护。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7日 |
联系方式:0755-89551631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和谐路66号 联系电话:0755-89551631 传真:0755-89551030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55-28683054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
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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