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卫计函〔2018〕133号关于宝安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18315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社康中心药品目录与主办医院药品目录一致的提案
案号:20183156 类别:提案
王德俊,赵鹏,许蕾,熊忠香,苏河平,杨慧,曾巨湘,钟慧红,严加林,庞文超,刘斌
深宝卫计函〔2018〕133号
B
关于宝安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183156号提案的答复
签发人:杨北兵
王德俊(等11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社康中心药品目录与主办医院药品目录一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宝安区社康举办医院严格落实《深圳市社区高血压糖尿病基本药物目录(2015版)》(深卫计发〔2015〕60号)要求,及时配齐配足社康中心药品。目前全区社康中心药品目录配置已与主办医院一致,即医院有的药品,社康中心在保证存储、使用条件安全的前提下,都可以申领;甚至对于居民需求较高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常用药,社康中心此类药物配备不受举办医院药物目录限制。
二、目前社康中心缺药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药企供货不到位,导致医院药品配备不足。
三、区政府同时通过各种途径解决居民药品购买需求。例如,鼓励药品配送社会化,由企业直接为患者可以提供中药饮片、中药代煎快递等便民利民的服务。通过信息系统,使医疗机构的处方信息和社会上的药房互通,药品可由社会上的药房直接配送,满足居民需求。
最后,感谢你们对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齐晓明
电 话:27786028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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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 20183156 关于社康中心药品目录与主办医院药品目录一致的提案.doc
提案第20183156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