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户籍居民及从业人员学历层次提升资助名单公示(2019年春季学期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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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3日发表
根据《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田区户籍居民及从业人员学历层次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盐府办〔2017〕1号),按照资助程序及要求,区委党校对2019年春季学期毕业的人员进行了资格初审,并提请盐田公安分局、盐田区税务局复审,并根据盐田社保分局的核查复函指导意见进行从业人员所在社保缴纳公司注册地查询,现将符合资助资格的毕业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9年6月13日起,至2019年6月19日止。如有遗漏或者异议,请于2019年6月19日下午6点前与我校联系。
电话:25743383(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
传真:25743875
电子邮箱:ytqwdx@yantian.gov.cn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党校
深圳沙头角电视大学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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