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动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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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3日发表
3月12日,市、区安委办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对南屏镇洪湾社区马腿街16号宇成玻璃厂、22号明辉卡板厂两处重大隐患进行了查封,这两处在省安全监管局“挂号”的重大隐患正式销案。
南屏镇洪湾社区马腿街22号明辉卡板厂和16号宇成玻璃厂的厂房均未经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属我区2007年第三季度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并且在省安全监管局“挂号”。为此,2007年11月7日,我办去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求对相关违章建筑进行查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7年11月28日函复我办,答复已经立案查处,但该厂仍在生产。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整治重大安全隐患,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的通知精神,市、区安委办联合公安消防部门迅速行动,对正在使用的违章建筑厂房进行了查封,消除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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