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珠海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生创业可减免场地租金、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了《珠海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目的是引导和资助高校毕业生带项目和团队到基地创业并带动就业,该基地计划首批吸纳10个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孵化期最长为2年。
11大行业是基地重点扶持项目
《办法》规定,凡是毕业3年内的珠海高校毕业生(含入学前具有珠海户籍的市外高校毕业生)、珠海高校专科大三年级、本科大四年级的在校大学生个人或组成的创业团队,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其中已经工商注册营运的创业企业,注册时间不得超过一年)都可提出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申请。
据了解,创业基地重要扶持的大学生创业的项目有电子商务、软件外包及开发、工业设计与模具开发、网络工程和系统集成、通信数码技术、文化创意产品、动漫游艺与数字媒体设计制作、电子信息技术、企业管理战略设计与实施、现代物流、环境保护、会展服务等范畴。“具有较成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具有保证营运的资金或可行的融资方案,以及实施项目的人才队伍。或是对在限期内研发并注册专利,或带动就业潜力大,或上缴税收潜力大的项目,可优先入驻创业基地。”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入孵项目,孵化期最长2年
《办法》规定,经专家评审后获准入驻创业基地进行孵化的企业,将免除场地租赁费,第一年实行“零”收费服务,第二年须收取水电等费用。还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行政性收费减免、税收减免、项目评估、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见习补贴等优惠政策待遇。此外,基地还将协助创业者引进投融资,开展导师指导创业服务,组织专家对疑难问题进行集体会诊等***服务。
据了解,获准入孵项目,孵化期最长为2年。孵化期分为两大阶段准企业期和企业期。准企业期主要是指尚未注册企业的创业者,经其试业在入孵满6个月内,将组织专家对孵化项目进行评估。评估通过者,及时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手续。未通过评估者,取消孵化资格。
申请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办法》规定,对孵化计划执行不力或确实不能完成孵化计划的企业,可取消其孵化资格。市创业服务中心对入孵企业每年进行两次考核,分别在每年6月份和12月份进行。对考核不合格的入驻对象,将终止入驻协议,退出创业基地。对经营活动开展少、效果不佳的企业,创业基地将提出预警,甚至收回经营场地,终止孵化计划
据了解,《办法》将从10月1日起实施,计划首批吸纳10个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基地孵化,申请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30日。10月中旬,公布入孵项目专家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