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鹏新区人才发表学术论文奖励补贴拟发放名单(2018年2月)的公示
根据《大鹏新区人才发表学术论文奖励操作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2月申请我区人才发表学术论文奖励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18年3月23日至3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二、补贴发放条件
(一)申报对象:在大鹏新区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全职工作的人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且仍在职。
(二)申报条件:
1、2016年1月28日以后,申报人在大鹏新区工作期间以第一作者(同等贡献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2、论文研究方向须为新区鼓励发展的生物、生命健康、海洋、旅游、文化创意等重点方向;
3、论文作者如有多人符合申报条件的,应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投诉监督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资助对象的资格条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管委会1号楼1610,联系电话:0755-28333179,邮箱:laichunmei@dpxq.gov.cn)。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人和所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以适当方式反馈。如后续审批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可取消其发放资格。
***:大鹏新区人才发表学术论文奖励补贴拟发放名单(2018年2月)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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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放大鹏新区人才发表学术论文奖励补贴名单(2018年2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