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关于龙歧水头地区和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坪西路(水头新大段)局部道路线型调整公示的通告
为推进大鹏新区坪西路(水头-新大段)建设工作,根据《大鹏新区重要交通建设项目推进工作会议纪要》工作部署,我局拟对 [龙歧-水头地区]和[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规划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为坪西路(水头-新大段)线型调整,涉及[龙歧-水头地区]法定图则01-03、01-04、01-05、02-14、02-18、02-19、02-22和02-24等地块,[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1-02、01-09、01-25、01-26、01-27、02-04、09-01等地块,具体范围及指标调整详见***。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大鹏管理局
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
3.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办事处
地址:大鹏办事处公告栏
4.大鹏新区南澳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澳办事处公告栏
5.项目现场
地址:大鹏新区坪西路(水头-新大段)沿线
6.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8年10月13日至2018年11月11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规划调整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大鹏管理局(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邮编:518119)。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
联系人:尹 工
电话:2833***61
***:[龙歧-水头地区]和[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坪西路 (水头-新大段)局部道路线型调整方案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大鹏管理局
2018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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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歧-水头地区]和[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坪西路(水头-新大段)局部道路线型调整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