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深圳市第十高级中学总平面图设计调整事宜的通告
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局申请变更“深圳市第十高级中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涉及已批总平面图设计调整。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调整内容
深圳市第十高级中学项目位于光明新区高新东片区,公园路东侧的A510-0139宗地,2015年6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土建许字GM-2015-0011号)。本次总平面图设计调整的主要内容为(具体详见***《屋顶总平面图》云线圈注部分):
(一)图框信息、图例、设计说明修改。
(二)增加各建筑单体及地下室建设规模,相应建筑平面、高度、层数修改。
(三)用地车行及人行出入口局部调整,相应竖向设计、场地设计调整。
(四)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相应调整。
调整后各项规划指标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GM-2017-0008号)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书》[深地合字(2015)7010号之补充合同一]要求。
二、公示说明
本《通告》公示期7个工作日(2018.3.10-2018.3.20)。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我局。本通告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鉴于《屋顶总平面图》较大型,报纸公示不含***),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 http://www.szgm.gov.cn(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2. 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站)
3. http://gm.szpl.gov.cn(我局网站)
(二)实地
光明高新东片区,公园路东侧项目现场。
联系人:陆凤云
联系电话: 23466625
联系地址:光明新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107)
***:屋顶总平面图
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201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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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第十高级中学屋顶总图(电子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