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审计局2012年第5号审计结果公告
南山区再就业资金2008至2010年度管理和使用绩效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深圳市南山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1年8月4日至10月27日,对南山区再就业资金2008年至2010年度管理和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过程中查阅了与再就业资金使用相关的报表、账册、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及文件、合同等其他资料,现场察看了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就业中心)和各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所的再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和再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并通过问卷和电话方式,调查了解失业人员对再就业工作的看法及建议。审计工作得到区人力资源局、区就业中心和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的支持和配合,审计实施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上述单位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再就业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次审计所涉及的再就业资金,是指由区本级财政安排的,用于失业人员再就业各个方面的专项资金。根据《深圳市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其使用范围为:(1)劳动力市场建设;(2)职业培训补贴;(3)职业介绍补贴;(4)社会保险补贴;(5)岗位补贴;(6)小额担保贷款贴息;(7)补充小额贷款担保基金;(8)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支出;(9)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0)特定政策补助支出;(11)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另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拨的,从市失业保险基金安排的促进再就业经费,其性质及使用范围与再就业资金基本一致,本次审计也将其纳入审计范围。
区人力资源局是再就业资金的管理部门,其下属区就业中心负责资金的具体管理和使用。我区未专门制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的管理、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均遵照《深圳市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执行。再就业资金和促进再就业经费均单独开立银行账号,独立建账,由区会计核算管理中心负责会计核算工作。
(二)再就业资金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2008年初,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再就业资金合计结余388.87万元,其中:再就业资金结余310.17万元,促进再就业经费结余78.7万元。
2008至2010年期间,区财政累计安排再就业资金预算(含预算调整)12,138.06万元,实际拨入10,791.74万元;另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累计拨入促进再就业经费2,821.18万元;利息等收入3.92万元,合计13,615.84万元(各年度预算和收入情况详见下表一)。
2008至2010年度区再就业资金预算和收入情况(表一)
单位:万元
项目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合计 |
再就业资金 | 1,700.00 | 2,200.00 | 8,238.06 | 12,138.06 |
财政实际拨付 | 2,203.53 | 3,993.15 | 4,594.06 | 10,791.74 |
促进再就业经费拨付 | --- | 95.68 | 2,725.50 | 2,821.18 |
利息收入 | 1.12 | 0.55 | 2.25 | 3.92 |
收入合计 | 2,204.65 | 4,089.38 | 7,321.81 | 13,615.84 |
2、支出情况
2008至2010年期间累计支出13,515.55万元,其中:再就业资金支出10,619.41万元,促进再就业经费支出2,896.14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占比较大的分别为:(1)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支出(含社会保险补贴)4,389.03万元,占32.47%;(2)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支出4,200.66万元,占31.08%;(3)临时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3,169.11万元,占23.45%(具体支出情况详见下表二)。
至2010年底,结余489.16万元,其中:再就业资金结余485.42万元,促进再就业经费结余3.74万元;另外,区财政再就业资金专户期末结存3,859.07万元。
2008至2010年再就业资金支出情况(表二)
单位:万元
| 2008年度 | 2009年度 | 2010年度 | 合计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支出 | 9.39 | 0.39 | 154.78 | 4.88 | 4,224.86 | 53.44 | 4,389.03 | 32.47 |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支出 | 1,192.80 | 48.94 | 1,503.88 | 47.40 | 1,503.98 | 19.02 | 4,200.66 | 31.08 |
临时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 | 915.80 | 37.58 | 1,046.22 | 32.98 | 1,207.09 | 15.27 | 3,169.11 | 23.45 |
再就业培训补贴支出 | 114.*** | 4.70 | 279.56 | 8.81 | 765.22 | 9.68 | 1,159.42 | 8.58 |
再就业基地建设补贴支出 | 62.00 | 2.54 | 83.67 | 2.*** | 69.03 | 0.87 | 214.70 | 1.59 |
临近退休人员补贴支出 | 22.29 | 0.91 | 20.37 | 0.*** | 28.00 | 0.35 | 70.66 | 0.52 |
其他 | 120.29 | 4.94 | 84.00 | 2.65 | 107.68 | 1.37 | 311.97 | 2.31 |
小计 | 2,437.21 | 100.00 | 3,172.48 | 100.00 | 7,905.86 | 100.00 | 13,515.55 | 100.00 |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08至2010年期间,南山区委区政府对再就业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和批示精神,加大工作力度,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就业工作的开展。区人力资源局和区就业中心以实现充分就业为目标,落实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就业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再就业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1、再就业资金保障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国家、省、市不断加大再就业工作力度,我区对专项资金的需求也大幅增加,从支出金额看,2009和2010年分别较上一年度增长30.17%和149.2%。为此,区财政也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10年共安排预算8,238万元,为2008年的4.85倍,有力地保障了再就业相关政策在我区的贯彻落实。
2、多途径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2008至2010年期间,区人力资源局和就业中心采取多种办法解决居民就业问题,累计促进22,224(次)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如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失业人员271人;街道办事处建立再就业基地9个;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527人(次),实现全区“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动态清零。根据相关资料,我区三年间的户籍居民登记失业率为别为2.3%、2.55%和2.25%,均完成了各年度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中将“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的考核指标。
3、积极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通过开展公共培训、创业意识培训、技能培训、青年见习培训,转变劳动者就业观念,增强劳动者素质,提高劳动者技能。据区就业中心统计,三年来累计培训41,222人次,累计发放支付培训和补贴资金1,159万元。
总的看来,区人力资源局和就业中心为规范再就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了大量的工作,较严格地执行了再就业资金的各项支出标准,使用审批流程和会计核算工作也不断完善。但审计也发现在再就业培训和灵活就业政策落实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再就业培训方面
1、创业意识培训的开办程序与相关规定不一致
审计中发现,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时,将创业意识培训纳入公共培训(再就业培训的一种类型,以职业指导、职业道德和再就业相关知识为主要培训内容)范围,并向区就业中心申请领取培训补贴(经统计,2008至2010年期间共培训11,887人次,以200元/人次计,合计领取补贴237.74万元)。但根据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关于认定首批深圳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通知》(深劳就[2008]13号)等相关文件,创业意识培训应属于创业培训范围,开办培训及申领补贴均另有规定,不应纳入公共培训范围。
2、公共培训的范围和时间要求不够清晰规范
根据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关于计算机基础知识培训项目调整的通知》规定,计算机基础知识培训调整为公共培训项目,培训周期为6天。但我区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证》时,在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具的《再就业公共培训须知》未明确注明具体培训课程,且所要求的培训时间仅为半天或一天,与上述规定不符;实际操作中,区粤丰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接连开办公共培训、创业意识和电脑基础知识三门课程,培训时间共须9天。培训范围和时间要求的模糊,容易给失业人员参加培训造成混乱,也不利于规范和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管。
3、创业意识和计算机基础知识培训的具体人数有待核实,培训补贴金额的准确性受到影响
审计在对2009年7月至2010年12月期间的公共培训业务资料进行检查时发现,有的培训机构申领培训补贴时,所提供的各期学员签到表上,学员的签到顺序基本一致,学员在开始参加培训时,同一时间在所有签到表上签名。审计抽取了参加培训的36名学员进行电话调查,在有效通话的20名学员中,有18名学员明确表示自己未参加过电脑基础知识培训,有13名学员称自己参加培训的时间在一天以内。
据此,审计认为培训机构所提供的学员签到表不足以证明参加培训的实际人数,培训补贴发放金额计算的准确性也受到影响。再就业培训补贴的发放按培训人数和规定标准确定金额支付培训机构(其中,创业意识补贴为200元/人,电脑基础知识培训补贴为100元/人),据统计,2009年7月至2010年12月期间,我区累计向培训机构发放创业意识培训补贴189.02万元、电脑基础知识培训补贴94.66万元,合计283.68万元。
4、职业技能培训后续***服务不到位,培训效果难以评价
2008至2010年期间,我区共开展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853人次,由于培训机构未对学员再就业情况进行***服务,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后的就业情况和培训效果难以评估。
(二)灵活就业政策落实方面
2009年4月,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支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的通知》,放宽了灵活就业补贴领取的对象限制。此后,我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人数和享受灵活就业补贴人数均呈现快速增长态势,补贴支出金额(含灵活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2008年的9.39万元增加至2010年的4,224.86万元,增长了449.93倍。
灵活就业已成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失业问题的最主要途径,给再就业资金带来了较大的资金压力(具体情况详见下表三)。
2008至2010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情况(表三)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合计 |
失业人员登记人数① | 2,458 | 4,714 | 4,458 | 11,630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人数② | 1,026 | 4,410 | 6,128 | 11,5*** |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 1,383 | 3,654 | 6,621 | 11,658 |
办理灵活就业人数③ | 41 | 3,211 | 6,209 | 9,461 |
灵活就业占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比例 | 2.96% | 87.88% | 93.78% | -- |
实际领取补贴人数④ | 58 | 1,475 | 5,562 | -- |
补贴发放总金额(万元) | 9.39 | 154.78 | 4,224.86 | 4,389.03 |
占再就业资金支出比例 | 0.39% | 4.88% | 53.44% | 32.47% |
注:①是当年新增的失业人员登记数;②当年新增的困难人员认定数(包括历年登记的失业人员人数;③与④差异原因:由于灵活就业补贴须在办理三个月后才开始领取。
1、就业困难人员办理灵活就业条件较为宽松
根据相关政策,只有就业困难人员才能办理灵活就业并领取相关补贴。但审计中发现,目前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认定条件规定较为宽松,就业困难人员办理灵活就业时,并未要求申请人提供灵活就业的相关工作证明材料,难以核实申请人是否真正实现灵活就业。据统计,2008至2010年期间,我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人数为11,5***人,与同期的失业人员登记人数11,630人基本持平。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日常管理困难较大
《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灵活就业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虽然规定由“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对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信息录入、更新以及证明资料的查验,并进行就业登记审核和备案,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台帐”。但根据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反映,由于灵活就业形式太过灵活,操作难度较大,难以实行日常动态管理。
四、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完善再就业培训管理机制。区人力资源局应对再就业培训的各个环节进行梳理核查,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监管措施;加强对各类再就业培训的效果***,督促各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完善培训管理;对审计发现的公共培训开展和补贴发放的有待核实之处,应立即组织作进一步落实,并根据落实情况,按照《深圳市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作相应处理。
(二)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管理力度。结合前期我市灵活就业政策落实中的实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于近日出台了《关于支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的补充通知》(深人社规[2011]14号),专门就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补贴的审核和监督作出明确规定,建议区人力资源局及相关机构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管理工作,通过不定期走访、扩大公示范围等方式了解申请人员的真实情况;并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就业指导和工作推荐,多渠道、多方式解决失业人员就业困难问题,不断提高再就业工作的总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