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协助做好2021年全市三考期间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
深建质安〔2021〕70号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确保2021年全市“三考”期间我市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按照市招考办相关规定,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应全面加强考试期间建筑施工作业噪声管理。全市所有在建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应提前调整施工作业计划,加强建筑施工作业噪声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噪声,严格执行环保部门噪声许可制度。在考试期间(即6月7日至11日、6月26日至28日),各建筑工地(含小散工程)全天24小时停止所有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抢险、抢修、应急作业除外)。
二、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市、区监督机构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各考点周边在监建筑工地噪声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制止影响考试环境的施工作业噪声,杜绝影响考试事件发生。务必要通知到位,落实到位,监管到位,督促落实相关工地在考试当天(即6月7日至11日、6月26日至28日)暂停所有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三、市、区监督机构应安排专人专车对各考点附近工地实行不间断巡查,及时查处影响考试的噪声污染行为和消除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隐患,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四、请各区局和市质监站、市市政站于6月3日前,将相关负责人、联络人报送至我局质安处联系人邮箱。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