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泰化工(番禺)有限公司锅炉房改丁类仓库及事故应急水池改建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立泰化工(番禺)有限公司锅炉房改丁类仓库及事故应急水池改建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0-39054626(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20-39053190
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三楼审批局
邮 编:51145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立泰化工(番禺)有限公司锅炉房改丁类仓库及事故应急水池改建项目 |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岛化工区 | 立泰化工(番禺)有限公司 |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立泰化工(番禺)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岛化工区,主要从事美耐明树脂和丙烯酸酯胶粘剂生产。为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改善部分产品及原料露天堆放的问题,该公司进行改建项目建设。改建内容具体为:①拆除闲置的锅炉房,将锅炉房一带用地(约625m2)改建为一栋5层丁类仓库,1层架空用于新建调节池和好氧池,2层至5层主要存放三聚氰胺、成品和丁类货物;②新建调节池和好氧池(设计处理能力30m3/d,调节池容积为604m3,好氧池容积为1518.75m3);③拆除原容积441m3的事故应急池,在成品堆场处新建容积***8m3的事故应急池;④减少1台燃油锅炉,增加2台水泵、1台罗茨风机、1台载货电梯。本改建项目占地面积为89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375平方米。改建完成后整厂区占地面积不变,建筑面积增加3255平方米,生产规模、原辅材料、劳动定员、工作机制均不变。改建项目总投资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项目不增设中央空调、锅炉及备用发电机。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项目施工期应做好污水、余泥、扬尘、废气、噪声及建筑垃圾污染的防治工作,并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令2011年第62号)和《关于限制使用锤击桩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南建交〔2016〕1383号)的要求。 2、项目应加强管理,确保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 3、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该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4、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