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对广东***、***批示精神,着力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持续深耕“三旧”改造改革创新试点任务,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强化依法治理,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坚持法治理念,健全组织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局机关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做到认识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严格执行,为全面贯彻落实2020年度区委、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的各项依法行政工作目标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主观能动性,加强区城市更新局法治建设组织领导,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学习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是完善组织架构。2020年6月,为加强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工作,经编办同意,在我局增设政策法规处,牵头承担省“三旧”改造改革创新试点相关政策研究、政策创新等日常工作,争取省人大同意授权省政府在广州市对旧村庄更新改造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开展行政裁决试点,为我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以及城市更新工作中有关适用法律的重大问题,由法律顾问参与制定和论证,保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和行政执法合法适当。
四推动民主决策,加强政务公开。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2020年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21次,审议议题111个;召开局务会议21次,审议议题97个,确保涉及重要业务流程、重大职责事项均提交局党组会或局务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并聘请法律顾问对行政决策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进一步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主持强调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建立健全《中共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党组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制定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清单。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城市更新工作的动态更新和政策法规的宣传发布,严格落实专人专管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市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务信息,全年通过区政府官网政务公开栏目挂网主动公开《新龙镇洋田村旧村改造范围内现状房屋面积数据公布》等多个政务公开信息;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共受理市民信息公开申请69件,切实保障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从法治层面便民高效推动城市更新工作。
一是坚持政策创新。在2019年出台“城市更新10条”的基础上,2020年重磅编制《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区“城市更新10条”2.0升级版)提交区委全会审议通过,并以区政府、管委会名义正式印发。继续探索容缺审批等做法,试行项目实施建设“流程再造20条”,基本形成“1+20”创新政策体系。2020年,具体发布了《旧村改造项目土地置换操作指引》《旧村改造项目村民住宅测量分类工作指引》《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核查)单位确定和资金使用工作指引》《城市更新“拆旧奖励”指标使用工作指引》《2020年区片土地市场评估价》等一批实施细则和成果,并修订了《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旧村改造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工作指引(试行)》。
二是注重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法治氛围。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组织全局机关公务员认真学习公务员网络大学堂和年度学法计划,积极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同时多次派员到各街镇和区属国企开展城市更新专业培训,着力提升城市更新法治意识。
三是采用法治途径有效化解,切实解决民生矛盾
一方面建立健全城市更新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重点化解重大疑难纠纷,重点开展涉旧村改造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行动,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对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能解决的都及时给予解决,暂不能解决的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配合行政复议机关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严格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三、明年主要工作安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以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握形势、抓主抓重、严格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制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理和行政监督机制;进一步从素质管理、形象管理入手,完成好各项工作,切实提高依法治理水平、推进依法行政有序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