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线荔湾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征借地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08日发表  

 

 

为做好广州市公共基础设施用地项目一期工程(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线)荔湾区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起草了《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线荔湾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征()地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向社会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14年1月23日前反馈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市国土房管局荔湾区分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冼振宇,电话:81056851,81017120)

 

 

 

 

 

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线荔湾区国有

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征()地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1、征收范围

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提供的广州市公共基础设施用地项目一期工程(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线)荔湾区各工点建设用地图纸或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房屋。

2、补偿安置对象 

征收范围内拥有合法权属证明的被征收房屋、土地、附属设施的产权人和被借地的使用人;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使用人;直管公房产权人及承租人。

3、征收房屋补偿安置方式

根据《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实施意见》(穗府〔201117号),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对被征收人实行下列方式补偿:

3.1 住宅房屋的征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3.2 非住宅房屋的征收,实行货币补偿。

3.3 直管房的征收按市国土房管局批复意见进行补偿安置。

4、征收补偿标准

4.1  在征收范围选取不同结构、用途、楼层类别的房屋进行评估,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指导价如下:

4.1.1  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产权证记载用途为住宅)

框架结构(A)房屋:13200/平方米;

混合结构(B)房屋:12800/平方米;

砖木结构(CD)房屋:12400/平方米;

天井、余地:3750/平方米。

4.1.2  商业用房补偿标准(产权证记载用途为商业)

马路面首层:118000/平方米(含广雅后街);

内街首层:59000/平方米;

二层:48000/平方米;

三层及以上:32000/平方米。

4.1.3  办公、厂房补偿标准(产权证记载用途办公或厂房)

办公、厂房:16000/平方米。

上述指导价已含300/平方米的房屋基本装修费,如被征收人对上述指导价有异议的,可由双方共同委托或摇珠确定市房管部门公布的具有相关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单价高于指导价的,按评估单价补偿被征收人,评估费由征收人负责支付;评估单价低于指导价,按指导价补偿被征收人,评估费由被征收人负责支付。

4.2  华侨房屋补偿标准

征收属落实侨房政策发还产权的华侨房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至19941231日止用侨汇购买的华侨房屋,住宅用途的房屋在4.1.1规定的补偿标准基础上增加5%;非住宅用途的房屋在4.1.24.1.3规定的补偿标准基础上增加10%给予货币补偿。

4.3  直管房补偿标准

4.3.1  直管房的产权补偿根据市国土房管局产权处批复意见补偿。

4.3.2  住宅直管房承租户弃租的,可按照房屋的指导价和征收奖励、搬迁奖励总额的30%给予弃租补偿。

4.3.3  非住宅直管房承租户弃租的,可按照房屋的指导价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奖励总额的20%给予弃租补偿。

4.3.4 被征收住宅房屋产权(含视同合法产权面积)属于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房屋,承租人属房屋产权单位的在编人员,经产权单位同意,可参照直管公房住户弃租补偿标准选择弃租补偿。

4.4  公厕补偿标准

双方共同委托或摇珠确定具备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公厕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给予补偿。

4.5  非住宅中的特殊设备、装修补偿标准

双方共同委托或摇珠确定具备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相关房屋设施、设备、装修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给予补偿。

4.6 地下停车场补偿标准

双方共同委托或摇珠确定具备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停车场价值(含设施、设备、装修)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给予补偿。

4.7  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合法产权面积(含视同合法产权面积)一次性给予3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住宅房屋:每月50/平方米;

商业房屋:每月120/平方米;

其他非住宅房屋:每月100/平方米。

4.8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4.8.1  商业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合法产权面积(含视同合法产权面积)120/平方米·月的标准一次性给予12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或按市场评估价评估补偿(该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可给予自主经营的产权人或承租经营的使用人)。

4.8.2  其他非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合法产权面积(含视同合法产权面积)100/平方米·月的标准一次性给予12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或按市场评估价作价补偿(该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可给予自主经营的产权人或承租经营的使用人)。

4.9 住改商办改商厂改商房屋补偿标准

4.9.1  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但被征收人自行住改商办改商厂改商,按4.9.24.9.3规定给予补偿。

4.9.2  199741日《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施行前已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被征收人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执照,依法纳税证明,并实际正在经营的,按商业用途房屋的货币补偿标准及搬迁时限奖励的60%给予补偿。

4.9.3  199741日《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施行后已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被征收人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执照,依法纳税证明,并实际正在经营的,按商业用途房屋的货币补偿标准及搬迁时限奖励的50%给予补偿。

4.10  其它建(构)筑物的补偿标准

4.10.1  19861231日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无产权资料房屋,经查核该地区该时期的测绘地形图并确认的,参照有产权房屋给予补偿。

4.10.2  198711日起至19904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已建成的无产权资料房屋,经查核该地区该时期的测绘地形图并确认的,按有产权房屋补偿总额的60%给予补偿。

4.10.3  19904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后至199741日《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施行前已建成的无产权资料房屋,经查核该地区该时期的测绘地形图并确认的,按有产权房屋补偿总额的50%给予补偿。

4.10.4  对无报建、无任何产权资料、属生活必须使用的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框架结构:1300/平方米;

混合结构:1200/平方米;

砖木结构:1100/平方米。

4.10.5  构筑物、简易结构的补偿标准:

简易结构(有墙体):550/平方米;

简易结构(无墙体构筑物):250/平方米;

直管房租户自搭的阁楼:100/平方米;

围墙:100/平方米(按墙体面积计算);

水池:100/平方米;

水井:1500/个;

花池:60/平方米;

门柱、钢大门:5000/个(宽4米以下);

门柱、钢大门:10000/个(宽4米以上);

厚度15厘米以下的户外水泥地面(非公共通道):60/平方米;

厚度15厘米以上的户外水泥地面(非公共通道):120/平方米。

4.11  住宅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和安置

4.11.1  本次征收工作的安置房源在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安置房项目地块,计划在201512月底前交付使用。

4.11.2  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按时间要求签订征收协议并交出原址房屋的,被征收人按照先签协议先选择安置房的原则进行补偿安置。

4.11.3  选择产权调换西湾路安置房的被征收人,在被征收住宅房屋合法的建筑面积(含视同合法产权面积)基础上增加60%面积补偿安置(含公摊建筑面积)。

4.11.3.1  选择产权调换西湾路安置房的被征收人,若符合4.15.1规定的,以建筑面积40平方米为基数,增加60%面积补偿安置(含公摊建筑面积)。

4.11.4  实际补偿安置的房屋建筑面积大于被征收房屋应补偿安置的建筑面积(均含公摊建筑面积,按总产权计)的,被征收人按16000/平方米的价格购买超出面积的部分,超出应安置面积部分的购房税费由被征收人负责支付。

4.12  临迁费标准

4.12.1  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择异地房屋补偿安置的,按照被征收住宅房屋合法产权面积(含视同合法产权面积),征收人按50/平方米·月的标准发放临迁费,从被征收人搬出原址房屋之日起计至征收人发出《安置房屋入住通知书》之日止。

4.12.2  被征收住宅房屋的合法产权面积(含视同合法产权面积),不足40平方米按40平方米给予发放临迁费。

4.13  征收房屋奖励标准

4.13.1  征收奖励

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含视同合法产权面积)5000/平方米给予征收奖励(若被征收人在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合计征收奖励少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给予奖励)。

4.13.2  搬迁时限奖励

4.13.2.1  在规定的征收期限内,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按期搬迁移交房屋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含视同合法产权面积)给予4.13.2.24.13.2.5规定的搬迁时限奖励。

4.13.2.2  房屋被征收人在补偿方案公布后60天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住宅按1600/平方米;商业按4800/平方米奖励,办公厂房按2400/平方米奖励。

4.13.2.3  房屋被征收人在补偿方案公布后80天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住宅按1300/平方米;商业按4500/平方米奖励,办公厂房按2100/平方米奖励。

4.13.2.4  房屋被征收人在补偿方案公布后90天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的按1100/平方米;商业按4300/平方米奖励,办公厂房按1900/平方米奖励。

4.13.2.5  未能在补偿方案公布后90天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搬出移交房屋的,不给予奖励。

4.14  征收房屋搬迁费用标准

4.14.1  搬迁费

4.14.1.1  住宅搬迁费:1000/户;

4.14.1.2  非住宅搬迁费(含住改商户):

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下的2000/户;

50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内的6000/户;

200平方米以上的10000/户;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需过渡临迁的,搬迁费按双程计算。

4.14.2  相关设施、设备搬迁费用

电话补偿费:200/户;

有线电视补偿费:150/户;

宽带网络迁移补偿费:200/线;

独立电表补偿费:500/表;

管道煤气(天然气)补偿费:3000/户;

热水器移装费:300/台;

空调移装费:500/台。

4.15  征收房屋助困措施

4.15.1  被征收人属于住房困难户,且被征收住宅房屋合法产权的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并同时具备4.15.1.14.15.1.4规定的条件,可持有关资料向征收部门提出申请,经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住房保障管理的规定审核确认后,可以按40平方米给予补偿安置。

4.15.1.1 被征收人具有广州城镇户籍。

4.15.1.2 被征收人房屋属于被征收人及其配偶唯一的自住房。

4.15.1.3 被征收人符合我市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4.15.1.4 被征收人居住在被征收房屋并户籍在被征收房屋。

4.15.2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后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租住公房或廉租房、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向住房保障部门反映给予优先安排。

4.15.3  在本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布后被征收人不得通过分户析产、交易、赠与等方式适用上述助困措施。

4.16  其它事项

4.16.1  入学资格:小学入学原则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为支持地铁拆迁工作,凡属本征收范围内的原户籍产权人和直管房租赁人,有适龄儿童需保留原户籍地有关入学资格的,将根据原来属于对口入学或统筹安排入学的资格予以保留。届时由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统一登记,送街道办事处备案,可暂不迁移户籍,报名登记入学时凭补偿协议或安置协议、户籍资料及备案资料作为入学资格的依据。

4.16.2  征收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房屋,被征收人可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购买公用分摊面积后再办理征收补偿相关手续,被征收人不购买公用分摊面积的,对被征收人按照原购房面积给予补偿。

4.16.3  征收有产权纠纷或产权人下落不明的房屋,如征收期内未能解决纠纷或办理合法继承手续的,由征收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向公证机构办理被征收房屋证据保全,补偿方式采取产权调换。

4.16.4  征收已依法抵押的房屋,如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征收期限内未就房屋补偿的处分达成协议的,由征收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向公证机构办理被征收房屋证据保全、货币补偿费和补偿安置房屋的提存公证。

4.16.5  本方案所述住宅的以户口薄计,直管房租户以租薄计;非住宅的以营业执照计,营业场所内部有多个独立经营者的,按每个独立经营者为1户计算。

5、征(收)地和借地补偿标准

5.1 征(收)地补偿标准

5.1.1 征收国有土地上有产权房屋的配套用地,可按评估价给予补偿。

5.1.2 征收国有土地上配套的设施、迁移绿化树木的,征收单位可委托相关部门对征用的公共配套设施和绿化树苗、果木进行迁移,不可迁移的附属物可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给予补偿。

5.2 借地补偿标准

5.2.1 借用国有土地上有产权人的房屋和附属物的,在借用期内住宅房屋50/平方米·月,商业房屋按120/平方米·月,其他非住宅100/平方米·月,临时搬迁费按照4.14.1标准支付(均含往返各1次)。

5.2.2 借用国有土地上配套设施用地,按以下标准给予借地补偿:绿化地10/平方米·月、交通用地10/平方米·月、其他空地8/平方米·月。

5.2.3 借用地上配套的设施和绿化、树木由征收单位委托相关部门迁移,发生临时搬迁的,其搬迁费按实际发生的搬迁费给予补偿。

5.2.4 借用期满,由项目业主负责对地上设施和房屋、附属物按原状恢复;如不能复建,可按本方案相应的房屋类型补偿或者按评估价给予补偿。

6、本方案由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解释。

 

  • 分享:        

    • 分享到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9 10:13:27重新编辑
深圳石岩镇官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羊台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官田新时代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浪口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大浪水库同富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上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横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镇第八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富士康工业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镇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大浪水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镇白石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英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镇第十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鹊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镇石观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镇下横朗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狮头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宝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下油松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大浪墩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松仔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民治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上塘西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民治东边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宝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大浪街道华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上早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企业要做生态建设者
  2. 咸丰县唐崖茶入选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名单
  3. 一面锦旗背后的扶贫故事
  4. 啃下硬骨头打赢脱贫攻坚战
  5. 统筹兼顾保稳定巴东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6. 现场办公解难题巴东县高铁新区建设再提速
  7. 省人社厅为袁辉颁发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证书
  8. 咸丰全覆盖监管检查医保基金
  9. 胡超文加速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有力有效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稳经济基本盘
  10. 宣恩烤活鱼协会正式成立
  11. 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2. 县领导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督查
  13. 宣恩灯班巡游闹元宵
  14. 吴先锋到宣恩调研农业信贷担保工作
  15.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县委宣讲团开展集中宣讲
  16. 吉林市商务局打击黑油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17. 舒兰市委召开2022年第14次常委(扩大)会议
  18. 剑阁经开区多举措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工作
  19. 担当起人民健康之责
  20. 中国青年报社社长调研大洪山
  21. 恩施州首期旅游惠民消费券明日起发放
  22. 恩施市召开中彩示范区项目建设推进会
  23. 苏勇调研恩施大峡谷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带建设
  24.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5. 评论乡村振兴还得看产业灵不灵
  26. 利川召开城市建管工作专题会议
  27. 省督察组来我县开展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
  28. 宣恩举行升旗仪式庆祝首个人民警察节
  29. 省国土资源厅真情帮扶晓关侗族乡
  30. 攻坚拔寨战贫困外地媳妇来扶贫
  31. 利川市举办2022年基层党建当先锋打头阵见行动大比武知识竞赛
  32. 市领导调研学校安全及后勤工作
  33. 苏勇主持召开十届市委常委会第六次(扩大)会议
  34. 舌尖上的美味——宣恩烤活鱼
  35. 西湖宣恩心相连翠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真情帮扶椒园镇卫生院
  36. 磐石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公路防汛抢险应急演练
  37. 加强农民素质建设重视实用人才培养
  38. 大洪山农村三资清理清出风清气正
  39. 六城同创需要大家管闲事
  40. 恩施州举行全国交通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
  41. 恩施州食药监局强化履职尽责督查重点工作
  42. 州调研组来宣恩调研工业商务经济工作情况
  43. 讲好扶贫故事自己站起来了也要扶人一把
  44. 我县社保卡金融服务代办点管理工作获好评
  45. 珠山镇全力推进精准扶贫供电配套补短板项目
  46. 国庆假期建始接待游客3139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193亿元
  47. 建始获批2家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
  48. 讲好扶贫故事李瓦匠一波三折的脱贫路
  49. 共建清洁美丽世界利川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集中宣传活动
  50. 李立忠推介利川已成第二职业
  51. 建始援企稳岗保用工真情相助促就业
  52. 张渊平到武汉市洪山区开展乡村振兴区域协作工作
  53. 建始县瞄准4321目标切实优化政务环境
  54. 做优环境做强产业奋力在建设州域经济发展内核中展现宣恩担当
  55. 文化为乡村振兴铸魂
  56. 攻坚拔寨战贫困山旮里飞进金凤凰
  57. 武汉市—恩施州农产品对接会恩施市达成意向性采购额118亿元
  58. 高山集市年味浓
  59. 省人民医院赴恩施市开展对口帮扶工作
  60. 宣恩火腿俏销年味浓
  61. 宣恩农耕博物馆里探寻乡愁慢时光
  62. 昌邑区政府召开2022年第7次常务会议
  63.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恩施州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64. 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65. 利川市元堡乡用心办好民生实事
  66. 恩施州高素质职业女农民茶艺培训班开班
  67. 恩施州城镇垃圾处理费实现掌上办
  68. 建始县委统战部携手群团部门开展主题党史学习教育体验活动
  69. 长江三峡库区巴东段水上综合应急演练活动启动
  70. 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71. 建始官店办理全县首个歇业备案登记
  72. 市九届人民政府召开第76次常务会
  73. 我县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工作基本完成
  74. 攻坚拔寨战贫困今年一定会脱贫
  75. 我县收看全省全州安全生产视频会
  76. 凸显宣恩特色打造宜居宜游县城
  77. 恩施市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消防演练活动
  78. 2020国家艺术基金土家族传统聚落保护与利用规划设计人才培养项目在湖北大学开班利川纳水村被作为重点研究对象供专家们规划设计
  79. 黄泥塘的春节静悄悄
  80. 西湖宣恩心连心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结硕果
  81. 土家霉豆腐舌尖上的乡愁
  82. 船营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举办宗教中国化星级示范场所授牌仪式
  83. 铁力市开展迎二十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
  84.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两大联合实验室揭牌成立
  85. 恩施州向中小微企业发放服务补贴券
  86. 8月19日活动轨迹公布
  87. 恩施州部署招商引资工作
  88. 宣恩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
  89. 三驾齐驱谱写恩施交通建设新篇章
  90. 巴东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91. 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百年党史百姓读主题活动第十五期举办
  92. 政协建始县十届一次全体会议隆重开幕
  93. 激发市场活力和能量巴东以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
  94. 宣恩持续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
  95. 杭州儿科专家为长潭河孩子带来福音
  96. 巴东召开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第1次会议
  97. 恩施市召开大交通建设方案讨论会
  98. 宣恩开展2018年东西部劳务协作技能培训
  99. 恩施市电商物流仓储集配中心投入使用
  100.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邓院方一行赴恩施市调研定点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