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工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对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工作服务项目进行市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2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工作服务项目
三、项目类型:服务类
四、项目情况一览表:
1.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协助开展荔湾区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 人民币13万元 |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投标的时间、地点、方式:
1. 供应商投标时间: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0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投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信义路196号
3.投标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投标)
(1)项目的报价清单预算表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必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4.供应商投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审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2日17:30
2.开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信义路196号3楼会议室
八、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http://www.lw.gov.cn/gxs/index.shtml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
政府采购机构联系人:黄粤骞
采购项目联系电话:020-81890947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信义路196号
邮政编码:510370
网址:http://www.lw.gov.cn/gxs/index.shtml
广州市荔湾区供销合作社
2017年10月11日
分享: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