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宁县2021年佛山市支持我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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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1日发表
根据《肇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佛山市支持我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肇财农〔2021〕74号)》要求,现将2021年佛山市支持我县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进行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1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7日,共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广宁县乡村振兴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
联系单位:广宁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地址:广宁县南街镇达信路3号
电话:0758-8632293
邮箱:zqgnfpb@163.com
***:2021年佛山市支持我县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安排报备表.pdf
广宁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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