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复核机构备选库的公告
因审计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等相关规定,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复核机构备选库,特诚邀社会审计服务机构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必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甲级资质证书。
(六)内部己构建严格有效的项目质量控制体系,最近三年内经营活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没有因违法违规或失信等行为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
(七)市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我市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必须经我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八)已进入我区委托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公司,不再进入审计复核机构备选库。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函。
(二)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企业基本情况表(注明强项专业)。
(六)证明企业主要业绩(2014年至2016年公司主要业绩表)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七)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八)市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按自府办发[2012]9号)和自规建住函[2012]203号文要求的入市备案登记资料。
(九)市内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需提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最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受到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行政处罚的诚信证明。市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需提供我市及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受到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行政处罚的诚信证明。
(十)市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自贡的固定办公场所及相应的专职专业人员的相关证明资料。
(十一)提供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监察审计局(丹桂大街春华路186号)。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尹会林,联系电话:0813-8119726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