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市镇等11个乡镇申报9月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公示
2021年10月,屏山县新市镇等11个乡镇根据《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屏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山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屏人社发〔2021〕17号)文件,申报9月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拟拨付新市镇等11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共计2844人1137600元(大写:壹佰壹拾叁万柒仟陆百元整),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新市镇等乡镇申报拟拨的岗位补贴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劳动保障股;
地 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9;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 系 人:廖琴;联系电话:5629362;邮政编码:***5350。
***:2021年9月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花名册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