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迅速启动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为切实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28号)和省、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要求,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2015年4月17日上午,屏山县召开全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各乡镇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财政所长、农业中心主任、部分重点村支书或村主任,各县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县重点检查组抽调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财辉同志对全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的安排部署。县政府副县长刘焰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刘焰副县长强调,这次检查,不仅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极其强,在范围、内容、时间把握上要求非常严格,操作非常具体,要求各级各部门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纠正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只是对农业板块、只是对农业部门、只是对农业股室的认识误区,增强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感、紧迫感,做到边查边改,查错纠错,达到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效果。二是把握要求,迅速行动,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准确把握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检查范围、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和工作时间节点,扎实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三是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和人力,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等问题,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涉农资金的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发挥强农惠农效益,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