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全县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全县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订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推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贯彻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查处或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实施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法监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内容。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订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和督促片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大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镇(乡)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县政府以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实施全域农产品安全工程的决定和加快建设绿色珙县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好部门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建一支综合执法队伍,落实好两法衔接工作,不断强化执法力度;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监管重心下移,提高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将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市场检查,全面掌握全县的食品药品安全质量状况;三是尽快启动孝儿、洛表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大片区监管所快检室建设,整合资源,启动县级检测中心建设,指导超市、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四是进一步健全社会共治体系、质量可追溯体系、监管责任体系,全面加强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部门概况
(一)内设机构
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设4个派出机构,挂靠事业单位1个。
(二)人员编制和实有数
编制总数 53人,其中:行政编制 25人,事业编制27 人,工勤编制 1 人。实有职工 42人,其中:行政 18人,参公21人,事业 2人,工勤 1 人,缺编1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 621.05 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1.0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收入 0 万元。安排支出预算621.0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37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299.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1.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45 万元;项目支出222.6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包括运转类项目 23.52 万元,事业类项目199.16 万元,建设类项目 0 万元,债务类项目 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8.9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26万元,事业类项目经费199.16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23.52万元。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本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按照规定标准为行政和事业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项目支出:主要是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药品事务管理、医疗器械事务管理、食品安全事务管理开展执法办案和专项整治、综合整治产生的办公费、租车费、差旅费等支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监管对象教育培训产生的资料印刷费、办公费、宣传费、生活费等支出;食品药品化妆品专项检验检测费用;食品药品村协管员专项生活补助和培训方面支出;以及食品药品宣传、举报奖励支出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7 万元。主要用于:本机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 27.0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11.72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减少 1.01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 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及运行维护费6.52 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0.9 %。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 1.01 %。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后,加强公车管理,相应减少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费用。目前,我部门保留公务用车 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法执勤用车2 辆,专业用车 0辆。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2万元。
***: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xls
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