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县2021年第三批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的公示
根据《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2021年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知》(高人社发〔2021〕56号)要求,对在高县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的大型企业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按企业或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按企业或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现将高县2021年第三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27家企业,职工人数780人,补贴金额116727.49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高县庆符镇兴盛路广电大楼;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联系电话:0831-5365461、0831-5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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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2021年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花名册(第三批)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