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家镇四个强化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自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进入第二阶段以来,罗家镇严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采取“四个强化”措施,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检查。由镇人民政府主责主抓,以该镇农村道路片区联合执法中队和派出所为依托,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检查力度。同时该镇宣传文化活动中心利用电视差转台、各村(居)委员会利用广播等方式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和交通安全知识进行广泛宣传。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该镇成立了镇、村(居)两级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各级村(居)和部门是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又是实施主体,负责细化各项工作举措、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三是强化责任分工。各级村(居)和部门是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又是责任主体,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岗位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和明确领导责任和具体分工。
四是强化奖惩措施。对整治工作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嘉奖,对整治工作不认真、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不履职尽责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给予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