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路乡扎实开展低保清理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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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3日发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长任组长,乡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核查工作办公室,由民政所负责日常工作。由乡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组成核查小组,做好核查核对工作。
二是落实责任到人。采取“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核查过程中,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情况的出现,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加强监督管理。对照城乡低保对象的条件标准,逐一入户进行现场核对,建立电子档和纸质档,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撤销;对已死亡的、已脱贫低保户的及时取消资格;对新增的低保户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审批,及时调整纳入供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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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06:37:3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