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沟岭阳光绿城第六组团第三期(第一批)旧改项目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和东沟岭“阳光绿城”第六组团第三期(第一批)旧改项目征收决定及征收公告的规定,采取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投票、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中选评估机构及候选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基本情况
征收项目名称:南宁市“阳光绿城”第六组团第三期(第一批)旧改项目
征收范围:东沟岭中区:7号、20号、23号、24号、32号、33号、35号、40号、41号、44号、45号、46号、50号、52号等
征收户数:14户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3402.83平方米。
二、参与评估报名的评估机构
截止2013年3月18日,报名参加本项目评估活动的评估机构有5家,分别是:(排名不分先后)
1、广西开元行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广西华正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3、广西众益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4、广西旗开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5、南宁市言鼎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三、协商选定评估机构时间
被征收人在本公告后十五日内(2013年3月26日至2013年4月9日)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填写《东沟岭“阳光绿城”第六组团第三期(第一批)旧改项目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表格,报兴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
四、公布评估机构时间
兴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在截止收取推举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将协商结果在征收范围予以公布。
五、协商不成的,采取投票确定评估机构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协商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不成的,采取投票选择的方式确定,投票确定评估机构的相关工作和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南宁市兴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
联系电话:3290759 3318111
南宁市兴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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