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区积善乡2018年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加强突发性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保证迅速正确有效地处理重特大事故,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及时施救,统一指挥,分工分责,妥善处置的原则,结合嘉陵和本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重特大事故的确定
本预案所称重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或一次造成10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或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的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
重特大事故按以下规定分类:
1、重特大火灾事故;
2、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3、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5、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指页岩砖厂、采石料厂);
6、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和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
7、地质灾害事故;
8、洪涝灾害事故;
9、踩踏事故;
10、急性中毒事故;
11、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的上报与现场保护
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单位或知情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别、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有关信息报乡人民政府值班室(联系电话37680***)和市急救中心(值班电话120)事故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防止与重特大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品的,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留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三、重特大事故处理程序、分工和措施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乡领导及驻村干部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护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及时开展施救工作。
(一)工作步骤分为:
1、成立指挥机构;
2、调集力量开展施救;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4、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5、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具体工作内容:
1、 指挥机构
成立重特大事故处理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重特大处理指挥长由赶赴现场的党政领导担任。
(1)、重特大事故处理指挥部由乡党政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组成,下设办公室。乡党委书记任总指挥,乡长、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协调,重特大事故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综合办,办公室日常工作由乡安全工作同志负责。
重特大事故处理指挥部职能:
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2)、现场处理工作指挥部由事故发生所在地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抢救、现场保护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后,可根据灾情下设:
综合协调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技术勘验组:对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验、测绘、照相、痕迹、文件以及鉴定、论证等一系列技术工作。
警戒维护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人员撤离,疏散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
专业抢险组:主要任务是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如吊机、灭火、打捞、工程撤除、关闭毒气等。
通讯联络组: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医疗救护组: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交通运输组;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输送现场人员等。
后勤保障组:保证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并负责指挥现场指挥人员的食宿问题等。
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伤者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
(三)具体工作职责为:
(1)党政主要领导: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抢险救援,调集力量,根据事故情况作出有关决策,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
(2)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工作,做好善后工作,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3)事故发生点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及该村驻村干部,事发后立即上报政府并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力量抢救,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4)安办工作人员:根据领导指示,做好情况通报、协调事故处理,对外发布信息。
(5)国土所:协助政府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工矿、山体滑坡、页岩开采、采石矿等重特大灾害事故、安全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并负责其他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援物资的组织、调运和抢险工程的现场指挥工作。
(6)城建、林业:协助政府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实施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抢险施救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
(7)卫生院:协调政府领导距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实施重特大急性中毒事故的抢救工作,并负责其他重特大事故处理中医护人员、医疗设备、药品的组织和医疗救护指挥、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通报人员的抢救个疫情的控制情况。
(8)民政所:协助政府领导做好死伤人员的尸体处理及其家属、群众的善后安抚工作。
(9)学校:具体负责学校师生(含集体组织乘车、船、食物中毒等)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10)凡属积善乡辖区内所有使用单位收到重特大事故指挥部发布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时,应无条件立即派出救援队伍,调运救援设备、物资,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工作。
(四)、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特点,制定符合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实施细则,做好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防工作。
(责任编辑:信息发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