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9日至6月29日、7月21日至7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政府办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10月1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政府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政治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牢记市政府办公室的政治机关属性,始终坚持市政府办公室的政治定位,把讲政治、守规矩、讲纪律放在首要位置。成立市政府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工科),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等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是本职、做不好是失职”的政治意识,全力以赴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二是落实整改责任。逐条梳理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并以党组文件印发,对照反馈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实行“责任制+清单制+时限制”管理。三是统筹推进整改。将巡察整改与推动办公室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查找、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笼子,推动办公室制度化、规范化高效运转。
二、严格对照反馈问题,逐项落实整改任务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市委安排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当好政府工作的‘第一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工作谋划联动思维不足,主动谋划少,个别急难险重问题过度依靠市政府领导。面临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和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在‘危’中寻‘机’,向上争取有利政策、对外包装推广项目、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等方面参谋助手作用发挥还不够”的问题。
一是认真履职尽责。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调整完善了《乐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工》《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分工》,办公室党组成员分工协作,主动履职尽责,切实做好“服务发展、服务决策、服务落实”工作。二是加强调查研究。聚焦“产业强市、旅游兴市”和年度经济工作主题,组织开展重大课题调研,累计征集政务调研课题50个,编发调研材料20余篇,形成《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更高质量发展合作》《推动竹产业转型升级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等课题成果。《保护石窟艺术瑰宝彰显巴蜀文化特色》《从快递业发展看乐山消费性服务业转型升级》等调研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三是做好决策服务。围绕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早谋划、聚焦发力,为市领导提供科学决策依据。针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收集整理形成涉及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文旅经济、脱贫攻坚等各方面经济社会发展背景资料数据库,实行每月动态更新,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了及时准确的第一手资料。充分发挥决策咨询作用,强化区县联动,推动区县、部门充分参与,累计编发调研类《领导参阅》16期,形成《乐山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思考》《乐山市防贫防返贫的实践与思考》等文章,其中《乐山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思考》被省政府门户网站刊登。四是着力攻坚克难。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在处置突发事件、应对自然灾害、推进改革创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关键时刻,主动靠前指挥、积极担当作为,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解决。承担“8·18”特大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及时组织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农房重建、江心岛保护等专项规划,及时组织制定计划方案,努力争取国省灾后重建政策支持,为推动科学重建,让灾后乐山更加美丽提供了有力支撑。针对疫情防控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及时恢复应急指挥部实体化运行,实行全天候指挥调度、值班值守,及时将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传达到基层一线。制定出台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关于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决策部署,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流动、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乐山“两会”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五是提高能力素质。组织开展副秘书长实战练兵活动,聚焦实战实用实效,每季度由一名副秘书长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选择一个重点课题开展综合协调,着力解决参谋助手能力不足、实战能力不足等问题,共同学习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抓好了文旅“三会”筹办、森林防灭火督查、金融风险化解攻坚等重点工作,推动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整体提升。六是强化沟通协作。积极发挥市“四大家”秘书长联席会议、市政府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作用,加强与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的沟通联系,及时畅通信息。对重点工作及时研究,对重点任务及时通报,着力强化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统筹安排,对急事、要事、难事综合协调,保证重要活动和重点工作有序开展,形成了整体工作合力。七是提升信息质量。及时跟进省、市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主动从新闻聚焦点、群众关心点、领导关注点寻找信息点,形成政务信息报送要点,推送至市级相关部门,确保信息题材与关注点接得上、贴得紧。织密信息报送网络,确定单位信息员,确保政务信息工作在基层纵向延伸,在各领域横向扩面。
(2)针对“当好政府工作的‘高效督办员’有差距。狠抓落实的定力不足,督办措施不够有力,在牵头推进‘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对标补短三年行动计划中仍有部分项目推进迟缓”问题。
一是创新督查督办模式。制定出台《政府系统业务与督查联动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市政府领导、副秘书长和各科(室、办)督查作用,建立业务科室***问效、市政府副秘书长协调落实、市政府副市长督导约谈、市政府重点专项督查等四级联动机制,推动业务工作与督查督办联动开展。坚持执行“四不两直”督查检查,更多采取定向督查、精准抽查、明查暗访、“新媒体+督查”等方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二是发挥督查利剑作用。突出督查重点,围绕主要经济指标、文旅“三会”、疫情防控、灾后恢复重建等中心工作,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开展联合督查,进一步整合督查工作力量,健全完善督查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督查成效。加强***督办,建立月度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台账,加强***催办和专项督查,2020年以来,办理***“互联网+督查”平台交办件30件,形成市委书记和市政府市长批示办理情况专报63期、督查专报29期、督查通报10期,督促落实中央、省、市重大事项60件,推动290余个问题解决或整改。三是加大民生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民生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扎实工作、狠抓落实,顺利完成对标补短三年行动计划及2020年“十大提升行动”各项目标任务,三年累计实施补短项目107个,总体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20年34件民生实事,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
(3)针对“对办公室系统工作统领不够。机关内部管理有短板,重业务和后勤服务工作,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还抓得不够紧,个别制度执行不够严,对全市办公室系统业务指导力度不够。如机构改革后,针对全市政府办公室系统人员流动较大,业务不熟练,横向沟通较少的情况,未及时有效组织业务培训”的问题。
一是开展平时考核。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和科室职责,制定实施《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将执行办文办会办事制度规范、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情况纳入平时考核,促进公务员遵章守纪、担当作为。二是加强培训教育。完善办公室培训教育制度,推进全员培训、轮岗培训、以会代训,坚持开展政策理论、依法行政、保密安全等业务培训。先后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专题培训,邀请有关部门领导、专家作了国家安全、保密、《民法典》等专题培训。定期召开文秘例会,组织开展公文处理、会务办理、文稿写作、督查调研方面的学习交流,倡导科室课堂,各科室结合实际开展研讨培训,着力解决好业务不精、效率不高和工作不规范等问题,提升履职能力。三是强化业务指导。针对全市政府办公室系统人员流动较大,业务不熟练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能力素质培训。依托省政府办公厅线上培训资源,举办为期2天的全市政务信息培训会,促进政府办公室系统工作人员提高信息、文稿工作能力。坚持顶岗学习制度,定期抽调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年轻干部到市政府办公室各科室顶岗学习,共同提高办文办会办事业务水平。四是定期分析研究。各业务科室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办公室的整体联动,定期沟通交流,分析办文办会办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存在问题,提高工作质效。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未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未明确党组及其班子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问题。
制定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办公室党组、党组书记、其他党组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紧压实政治责任。
(2)针对“执行述责述廉制度不严格。2017年以来未召开过述责述廉大会,2016年述责述廉大会现场陈述人员也未达到三分之一的要求”的问题。
办公室党组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班子成员和科室述责述廉大会,认真按照纪检监察组《关于做好2020年部门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要求,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做好述责述廉准备,2020年1月已按要求开展大会述责述廉。
(3)针对“廉洁风险点调整更新不及时。2019年、2020年机构编制、职责及人员发生较大变化,仍沿用原来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清单中的廉洁风险点”的问题。
修订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划分表和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清单》,针对内设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完善了风险岗位及等级划分,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予以防范。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执行述责述廉制度不严格,压力传导不均衡。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对述责述廉大会的要求为各单位轮流开展,对市政府办党组三年未召开述责述廉大会的情况未提出监督意见”的问题。
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部门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明确述责述廉对象、方式及内容,并要求市政府办、市人防办、市应急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营商环境局、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9个监督部门做好述责述廉大会准备。2021年1月,市政府办公室等部门述责述廉大会已按要求召开。
3.关于“作风建设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个别公文流转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加快公文分办。对符合收文条件的主送、抄送市政府(办公室)的文件,由秘书一科及时进行分转;不符合收文条件的,在1个工作日内退文。二是加快公文承办。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在规定时限办理,为领导审签留足时间。严格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收文审核把关职责的通知》要求,对收文进行认真审核把关,按规范提出拟办意见后按程序送签。三是加快公文转办。对领导同志批示需有关地方、部门办理的公文,承办科(室、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明确时限要求,及时转有关部门办理。四是加快公文督办。坚持执行公文处理工作台账制度,及时***了解公文办理进展情况。对交办部门(单位)办理的公文,实行“倒计时”管理,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抓紧办理,定期梳理所承办公文的办理情况,并报告分工副秘书长。五是加强监督考核。坚持错情通报制度,严格按规定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评价。2020年共印发错情通报4期,有力推动政府系统公文质效的提升。
(2)针对“精文简会还需进一步用力。办理文件征求意见的事项较多,对反馈时间要求过紧,要求区县政府领导和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较多”的问题。
一是严控发文数量和规格。严格执行精简文件有关规定,坚持“六不发”原则。实行发文计划制、限额制,建立市政府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发文数据台账,实行限额管理,对靠近限额红线的单位及时提醒控制。严格控制临时性、突击性发文。2020年,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议事协调机构类文件、通报类文件数量得到有效控制。二是从严把控征求意见事项。明确要求各承办科(室、办)对办理文件征求意见范围、意见协调情况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倾向性决策建议。对存在分歧、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及时报告分工副秘书长,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单位)专题研究。对非紧急文件,给被征求意见部门留足回复时间。三是切实加强会议统筹。会同市委办公室、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精简会议标准抓好全市政府系统会议统筹审批、计划管理,提倡开短会、讲短话、求实效,从严、从实、从简制定会议方案,精准确定会议内容和参会范围,严格限定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数量,切实减少陪会和提高参会规格现象,切实转变会风。四是着力提高会议质量。优化会议形式,加强会前准备和调查研究,突出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会议主题鲜明、措施有力、高质高效,提升会议针对性和实效性,避免以会议落实会议的情况发生。对改头换面、明减实不减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严格落实纠正、通报、责任追究制度,做到真减负、减真负。将内容相近、时间靠近、参会人员相同的会议合并召开或接续召开,办会运转效率得到有力提升。
(3)针对“个别党组会议记录不够完整,未能全面反映讨论过程和议定的具体内容”的问题。
加强对政工人事工作人员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参照规范模版,认真细致承办办公室党组会议,规范做好会议记录,确保讨论过程和议定的具体内容得到全面反映。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关于“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党建引领助推业务工作还有差距。对党务干部培训不足,工作切入点找得不够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一是实施模范机关创建。制定《创建模范机关的实施方案》,围绕“五个过硬”“七个能力”提升,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发挥政治机关、中枢机关的示范带头作用,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达产、灾后恢复重建、打好“三大攻坚战”、基本民生保障等主动担当作为。先后抽调77名同志深度参与疫情防控指挥部、8.18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工作,推动指挥部实体化运作,抓紧抓实抓细抗疫情、稳经济、谋发展各项工作。二是深入推进小支部工作法。由班子成员担任在职人员党支部书记,落实“一岗双责”,促进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细化制定机关党委工作制度,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提升党务干部能力素质,指导各支部规范有序开展组织生活等提供制度遵循。三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机关党委班子成员、各支部班子成员、党员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示范培训、市委组织部“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全员主题培训,全面完成党员、党务干部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任务要求。
(2)针对“对党员干部监管力度较小。机关党委作用发挥不够,机关纪委工作未有效开展”的问题。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由机关纪委牵头,制定《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的实施方案》,明确机关纪委、各党支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机关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带头与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支部书记及科(室、办)负责人、普通党员同志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党员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严格践行“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微杜渐,抓早抓小,强化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监督。三是强化执纪监督。持续深化“纠四风转作风”工作,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由机关纪委负责,开展纪律作风检查,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和单位规章制度。四是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抓住节庆时间节点,发送廉政提醒短信。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认真学习市纪委典型问题通报,运用身边已查结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强化以案促改,促进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的弦,筑牢底线、不碰红线。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会前谈话主要以集体谈话为主,缺少个人谈话,会上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的问题。
一是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安排。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以及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要求,制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市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在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间深入开展“一对一”的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与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全面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切实把问题谈开、把道理谈透、把思想谈通。二是切实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在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以对党、对事业、对同志、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做到自我批评勇于解剖自己、揭短亮丑,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2)针对“个别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支部活动较少”的问题。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到支部讲党课制度,将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与市政府领导、办公室班子成员的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党组织活动实效。2020年办公室党组成员、支部书记结合“模范机关创建”“最美逆行者”等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活动23人次。二是落实支部管理责任。利用组织生活开展党纪党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章程》《***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活动情况纳入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严格落实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
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1)针对“执行程序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乐山市市级部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考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等规定,全面履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鲜明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加强科级干部培养和选任。二是提升组工干部能力水平。加强组工干部的人事工作业务培训,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选派组工干部参加市委考察组工作,抽调办公室干部参与干部考察组工作,做好组工干部储备。选派2人参加市委考察组有关工作,切实提高全过程规范执行干部选任程序的能力水平。
(2)针对“执行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严格落实《乐山市县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科级及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级及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加强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规范管理台帐;严格落实建立健全出国(境)审批、行前检查和教育、回国回访报告、登记备案等规定制度。二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办公室党组《关于做好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任前谈话制度,对干部职工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函询或诫勉,切实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三、做好整改后续工作,巩固提升整改实效
一是深化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深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相关要求,督促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等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职责,严明纪律,对“边改边犯”“改后就犯”等行为将严格追责问责。二是继续抓好问题整改。对现在已整改完成的问题,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监督回访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不回潮、不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加大整改力度,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及时完成整改任务。三是积极构建长效机制。以持续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扣“产业强市、旅游兴市”发展主线,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完善体制机制,通过整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3-2134798;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98号612室(政工科)。
中共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