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溪乡三措施强化第一书记管理
柳溪乡通过建立目标管理、督查通报、考核奖惩“三项制度”,强化“第一书记”管理,推动选派到村任职“第一书记”沉得住、想干事、有作为。
一是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全乡辖7个行政村(其中3个省定贫困村),柳溪乡配强配齐各村第一书记,选派第一书记7名,实现全覆盖。制定下发《柳溪乡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办法》,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推行“月评年考”机制,每月对第一书记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点评,并将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由乡人大、纪委牵头,成立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督查组,定期督查全乡7个村“第一书记”工作履职情况以及当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于每月25日前形成通报,并对排名最后一位的第一书记进行约谈。
三是建立考核奖惩制度。推行乡党委和派出单位联考联评制度,把抓基层组织建设、开展扶贫攻坚情况作为考核重点内容,在“第一书记”所驻村中开展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结果、日常考勤、工作实绩等方面,对“第一书记”进行评分。(柳溪乡 任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