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五化开创殡葬改革新局面
近年来,兴义市切实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以移风易俗助推殡葬事业改革发展,着力推动惠民殡葬政策落地生根,积极开创殡葬事业改革新局面。
一是出台政策规范化。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殡葬火化工作的通知》(兴办发z2014{23号),规定我市火化区域为八个街道办和则戎、马岭两个乡镇。同时建立健全殡葬信息联络员网络,在全市26个乡镇(街道办)、各村(社区)均设立了殡葬信息联络员,全市共有殡葬信息联络员195余人,实现了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局面,确保了殡葬管理工作规范化。
二是宣传教育多样化。自2014年以来,我市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方式大规模宣传《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兴义市殡葬管理办法》。采取设宣传点、流动宣传车、电视台报道、街心花园大屏幕连续播报、报刊刊登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印制《殡葬法规汇编》10万余册分发至各街道办、社区、村、组、农户及辖区各单位,宣传面达100%,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推行祭扫文明化。在春节、元宵、清明等重要传统节日期间,倡导通过植树、敬酒、献花、追忆一段往事等生态、健康、文明的祭奠方式寄托哀思,营造文明祭祀良好社会氛围。在集中祭扫的殡葬服务场所,通过加强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
四是政策惠民化。下发《兴义市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方案》(兴府办发〔2014〕9号),将具有兴义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暂住、流动人员;驻兴部队现役军人;经公安部门认定的无名尸体等人员免除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二级以上残疾人、计划生育对象(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等重点(救助)对象,在免除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的基础上,免费提供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一个。
五是设施建设科学化。2018年投入510余万元资金对殡仪馆火化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遗体火化和遗物焚烧的烟尘均能够环保处理;科学选址第二殡仪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在桔山、下五屯和洒金建设殡仪服务站,在马岭镇、则戎乡、坪东街道、下五屯街道、万峰林街道、丰都街道等6个乡镇(街道)各建设了一个公益性公墓,满足城市发展需求,为兴义市实行全域火化做好准备。